欢迎访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健康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疫病防治   >   正文

高度重视 共同参与 消除结核病危害

作者: 孙琰   信息来源:健康中心    发布时间: 2016-11-25 责任编辑:

结核病是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26种)传染病之一。结核病感染主要通过呼吸道吸入结核杆菌而引起。我国现有500万结核病患者,每年新发病100万左右。大、中、小学各级校园也是结核病防治主要阵地。结核病防治的重点在贫困乡村及流动人口密集地区。健康人感染结核分枝杆菌仅有5%--10%会在一生中发病。世界卫生组织提出:2050年消除肺结核病危害目标。

升达学院2万多名学生,从四面八方汇集一起。校园内时有散发结核病病例。结核病可防、可控、可治。只要及时接受正规治疗,完全可以治愈。需要学院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完全可以有效预防,并消除校园结核病危害,因此师生不必恐慌。按国家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不得歧视患病学生。

结核病防控重点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定期肺部检查;卡介苗接种仅适应于新生儿。

预防肺结核核心知识:(1)肺结核是一种慢性呼吸道传染病;(2)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痰中带血丝,应当怀疑得了结核病;(3)得了结核病,应当到县(区)级结防机构接受检查和治疗;(4)在县(区)级结防机构检查和治疗肺结核,可享受国家免费政策;(5)只要坚持正规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患者是可以治愈的;(6)咳嗽、打喷嚏掩口鼻;(7)不随地吐痰;(8)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9)养成开窗通风习惯、勤晒被褥;(10)保证充分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版权所有    2014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健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