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期末考试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30 浏览次数:次 来自: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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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创办人“严管、严教、严考”和“守时、守信、守法”的育人理念,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传承优良的学风、教风、考风,临近期末,现针对学生考试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领导和广大师生员工务必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度,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反作弊、反违纪作为培养学生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秀品质的重要途径来抓,作为建设风清气正文明校园的重要方面来抓。各教学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切实做到组织到位、落实到位,强化责任意识。各系(部)成立由主任、总支书记、教学秘书、行政秘书等组成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单位期末考试期间的监控工作。
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
1.增强保密意识,做好保密工作
各系部要严格执行考试保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保密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试卷存放期间,必须由专人保管。试卷出入必须有相应记录和交接手续。加强考试过程的管理,落实试卷送卷、保管、巡考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加强监考过程管理
要求监考人员工作认真、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忠于职守。严格执行监考教师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监考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教师或工作人员,要根据责任性质和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3.加强评卷过程管理
认真落实教育部文件精神,自觉遵守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评卷老师要坚持原则,公平阅卷,杜绝人情分,对违规收取学生财物私自更改学生分数、电脑录入分数和卷面分数不一致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加强检查监督,严肃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教职员工的监督和管理,对期末考试期间的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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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纪委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