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学院党委委员工作职责
一、党委书记工作职责
1、在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的党建工作,发挥学院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并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的各项决定在学院的贯彻执行。
2、根据学校党委的部署,结合学院实际,组织制订、实施党建工作计划,按时向院党委、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检查院党委下属各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努力抓好支部建设。
3、抓好院党委的自身建设、作风建设和班子建设,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做好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党委委员会院党委用。全面落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与民主监督。
4、负责召集院党委和党员大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院党委工作的重大讨论、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组织发展等有关问题。
5、坚持党要管党、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配合党委组织部认真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和考核工作;深入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深入细致地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6、全面负责学院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教职工进行政治学习;抓好辅导员队伍和班主任队伍建设;抓好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7、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帮助、培养,上好党课,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支部活动。
8、支持学院行政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参与讨论、决定学院的重大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经常与院党委委员、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其开展工作,按照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国家需要的合格人才。
9、做好学院教职员工的教育、培养和管理工作;抓好后备干部的培养、职称评审等的政治考核及优秀人才的选拔等工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推荐程序做好干部的推荐、提名工作。
10、协调行政、工会、共青团的关系;领导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群团组织做好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注意听取师生员工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关心师生员工生活,尽力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11、努力做好统一战线、知识分子和离退休工作。
12、完成学校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党委副书记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学校和学院中心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各项工作,抓好工会、团委、学生组织工作。学院党委书记外出时,受党委书记委托,代为履行党委书记职责。
2、接受校党委、学工部、学院党政的领导,定期汇报请示工作,并将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负责辅导员管理教育,提出对辅导员的奖惩、考核、任用等意见。
4、指导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工作,处理好思想认识、价值取向、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5、指导辅导员做好班级建设工作,抓好学生专业学习、课外科技学术实践等学风建设工作。
6、指导辅导员做好学生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安全教育、军事训练、各类奖助学金评选、资助帮扶、评优奖惩、操行成绩评定等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7、负责学院心理辅导站建设,指导辅导员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学生心理问题排查、疏导等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
8、指导辅导员创新工作路径,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
9.制定学生危机事件工作预案,协调处理学生危机事件。
10、指导辅导员做好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11、带领辅导员加强理论和实践研究,参与相关学科领域学术交流活动和学术研究。
12、完成校、院临时交办事项。
三、党委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根据院党委工作计划,拟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和管理的规划,加强与学院党委所属支部的联系,指导各支部组织委员开展工作,做好党员干部的管理工作。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同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抓好党员的思想和纪律,关心党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院党委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3、了解、掌握各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提出支部划分和调整的意见,适时做好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补选支部委员的准备工作。
4、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党员发展的工作计划,指导与督促各党支部协助党校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与考察工作。
5、负责组织院党委的民主生活会,检查、督促各党支部搞好组织、制度等建设,坚持正常组织生活,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考核党员的工作,帮助党员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做好党员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的有关手续;了解、掌握党员流动情况,抓好流动党员的管理;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7、党费交纳,管理党内经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交纳及经费收支情况。
8、完成上级和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党委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并结合院党委实际,积极探索,不断研究宣传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加强宣传工作。
2、积极宣传贯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贯彻市委、校党委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宣传校院制定的条例规章、改革措施,做到人人皆知,深入人心,为校院的改革发展做好宣传保障。
3、积极对外宣传院内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取得的新成果,树立本院开拓创新,勇于进取的良好形象。
4、积极宣传全院师生员工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岗位以及在学习生活中涌现出的优秀人物与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在院内形成争先创优的风气,形成团结向上的合力,增强凝聚力。
5、加强与校党委宣传部的联系,经常性地向校报投递稿件或提供宣传线索、素材。
6、协助学院党委制定政治学习计划。
7、做好上级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五、党委统战委员工作职责
1、学习、贯彻党的各项统战政策和学校党委对统战工作的要求,宣传党的统战工作理论。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的教育,提高全体党员积极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2、了解、掌握本单位统战人员的基本情况,协助学校统战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具体落实统战政策,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了;支持统战对象在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建设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经常地、广泛地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尽量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积极热情地帮助他们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在政治思想上不断取得进步,了解并发现优秀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
4、健全落实统战工作制度,收集统战信息,做好与学校宣传统战部的联系沟通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选拔和组织发展工作。
5、安排党员与统战对象交朋友,及时为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排忧解难,促使他们与共产党同心同德,协调一致,共同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贡献。
6、定期组织召开民主党派人士座谈会,征询他们对学院和本单位及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完成上级和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党委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1、熟悉纪检工作的有关规定,联系党员和群众,了解、掌握党员在遵守党纪国法方面的情况,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党规党纪和有关法律,对党员干部进行党内法规、党风党纪和正确思想观念的教育。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研究本学院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党委提出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建设和法制教育的意见和措施,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监督、检查党员和干部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洁勤政和遵守党纪以及院务公开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党委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的情况,维护党的纪律,宣传党员廉洁奉公的事迹。
4、受理并向上级党组织转达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揭发、控告,受理、转达党员的控告、申诉,协助上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部门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5、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教育和帮助。
6、负责保障和维护党员个人民主权利的正确行使;定期对党委纪检工作进行总结,负责向上级纪委汇报。
7、完成上级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党委青年委员工作职责
1、指导本单位共青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特点,开展团的活动。
2、支持、帮助团组织搞好自身建设。
3、指导团组织,以做“四有”新人为目标,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工作。
4、帮助团组织创造开展团的工作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