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全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8  浏览次数:次   来自:工会    责任编辑:

各有关部门、各系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及河南省教育工会《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豫教工〔2017〕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竞赛事宜安排如下:

一、建立评审专家库

根据豫工会〔2017〕11号文件要求,我院向省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文科、理科和工科评委各1人。

评委推荐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组织纪律观念强,能全程参加评审。推荐评委人选填写《教学竞赛评审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和《教学竞赛评审专家情况简表》(见附件)报省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竞赛内容及参选名额

(一)竞赛内容

本年度,全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共设3个科目:文科(含01 哲学,02 经济学,03 法学,04 教育学,05 文学,06 历史学,12 管理学,13 艺术学);理科(含07理学);工科(含08 工学,09 农学,10 医学)。

(二)参选名额

本次教学技能大赛我院各系、思政部和基础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选优各推荐1人参选。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月3日。

三、竞赛形式

全省教育系统教学机能竞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省评审委员会评选出每个学科的一、二、三等奖。第二阶段,每个学科的前六名选手另行选题,进行现场教学竞赛,由评审委员会和竞赛领导小组综合评出特等奖1名、一等奖第1名至第5名。

四、竞赛要求

1.各系部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部署,积极动员教师参加竞赛活动。参赛选手需满足以下条件:196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从事相关学科教学工作3年以上的一线教师。院级领导干部不参加竞赛。

2.各系部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赛前的培训和层层选拔,优中选优,要从教学理念、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语言、教学效果等方面综合考察教师的教学技能情况。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推荐参加省级教学技能竞赛的选手,由我院竞赛领导小组选拔,按要求择优选出6人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推荐上报至省竞赛评委会。推荐选手需认真填写《教学技能竞赛选手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

4.要注重总结经验,加强宣传报道,推进教学改革,促进我院教职工教学技能水平再上新台阶。

五、表彰奖励

1.各学科分别设特等奖1名,由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颁发奖杯。符合条件的,由省教育工会按程序申报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

2.一等奖获得者由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授予“河南省教学标兵”称号。现场评审产生出的一等奖前五名选手,同时由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颁发奖杯。同时,我院也将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3.参加省级竞赛的选手,其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晋级、评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参赛选手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孟凡娟老师处,材料包括:1.《河南省教育系统2017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1份,A3纸双面打印(见附件)。2.所授课程教案电子版(word格式),命名格式:科目-姓名-单位-教案。3.2015年以来有关获奖成果或荣誉称号的证书扫描件,所有证书连续扫描,命名格式:科目-姓名-单位-证书。4.同教案课堂教学视频,不得超过40分钟,命名格式:科目-姓名-单位-视频。教案课堂视频由我院现教中心统一录制(具体录制时间由教务处通知)。

附件:2017年教学竞赛相关附件.rar

院工会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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