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05 浏览次数:次 来自:院长办公室 责任编辑:
各单位:
根据迎评工作需要和本学期学院工作安排,学校各单位从2016年11月份以来对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和完善,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请全院各行政单位于2017年5月15日前将本部门规章制度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院长办公室,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各项制度的时间进度
(一)2017年5月15之前,各单位对责任范围内的规章制度进行核查、统计、汇总,形成规章制度终稿,经部门主管审核后,上报各项规章制度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院长办公室行政科张建营科长处。
(二)2017年5月20日之前,学校将组建由校外专家、校领导及部分主管组成的学校规章制度审核小组,对学院各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制度内容进行相关性、可操作性、科学性审查。
(三)2017年5月底前定稿、复核、形成《学院制度汇编》初稿,并提交党政联席会审议,形成终稿编印。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规章制度对于规范学校管理,促进学校发展的重要意义,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法性、标准性、全面性、科学性的原则,做好相关制度规范的制定和上报工作。
(二)各单位上报的各类规章制度纸质版原则上只收学院红头文件签发的各项制度,对于已经定稿但尚未出红头的规章制度,要加盖部门印章及主管印章。
(三)各部门在制度上报工作过程中,应主动加强协调与交流,及时解决单位间规章制度相互冲突或表述不一致等问题。
(四)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由于规章制度修订上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各单位主管为本单位责任人,并指定专人开展此项工作,按照统一要求及进度,高质量完成相关制度上报工作。各单位上报规章制度情况列入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档案,纳入各单位评建工作奖惩中去;对规章制度修订上报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院长办公室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17年5月5日
附件1:已经完成规章制度上报清单.doc
附件2:尚未完成规章制度上报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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