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辅导员和行政职员讲授党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0 浏览次数:次 来自:思想政治理论课部
责任编辑:
根据党课教学需要,参照《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代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相关要求,院党委决定在我院职员中选聘一批党课教师,担任本学期党课的教学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代课人员岗位要求:我院专职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党办工作人员;党总支书记及副书记。有党课授课经验,教学效果良好,本科以上学历者需从事党务工作五年以上,硕士以上学历需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
2、审批流程:职员如有自愿代课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申请代课审批表》,经本部门主管、主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送思政部办公室(自勉堂303)。
3、审批表交送截止时间:4月12日(周三)17点前。
4、试讲时间:资格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试讲内容请自选《党课教程》的有关章节或当前政治热点问题。
5、试讲地点:自勉堂203,思政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教研室。
党委办公室 思政部
2017-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