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院开展“立德树人,成就最美”师德师风案例评选和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2  浏览次数:次   来自:人事处    责任编辑: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立德树人,成就最美”师德师风案例评选和征文演讲比赛的通知》(教师〔2016〕197号)要求和精神,我院拟以“立德树人,成就最美”为主题,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师德师风案例评选及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师德师风优秀案例评选的相关要求

1、报送对象:各系部。

2、案例要求:案例要求真实、新颖、具可操作性、有借鉴价值,尤其要突出师德教育活动的创新性和有效性。字数3000-5000字,A4纸打印,标题用小二黑体,正文用小三号仿宋,单倍行距排版,交稿时请在封面页注明案例名称、参评单位及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具体格式参见附件)。

各系部要求完成案例1篇以上。

二、征文活动的相关要求

1、征文对象:全体教职工。

2、征文要求:文体不限,题目自拟,紧扣师德教育主题;立意新颖,突出特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联系实际,反映现实,内容真实生动;篇幅在2000字左右,A4纸打印,标题用小二黑体,正文用小三号仿宋,单倍行距排版;参赛征文不得抄袭,如发现抄袭文章,将取消参赛资格;如在评奖后发现,将取消荣誉证书,并向作者所在省辖市教育局和所在学校通报。交稿时请在封面页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单位、职务、职称及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征文打印格式参见附件)。

各系部要求完成征文2-3篇,多则不限;行政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参加。

请各单位将案例、征文(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进行整理,并于2016年5月13日前报送至人事处。人事处汇总后将会同相关单位组织评选,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全省评选活动,对获奖优秀征文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http://www.haedu.gov.cn/2016/04/05/1459826289274.html

关于开展“立德树人,成就最美”师德师风案例评选和征文演讲比赛的通知

人事处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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