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发放公告

发布时间:2016-01-07  浏览次数:次   来自:建筑工程系    责任编辑:

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即将发放,为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党和国家向大学生发放助学金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关怀和厚爱,受助学生要牢记党和国家的恩情,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二、坚决杜绝任何形式侵占获助学生助学金的行为。任何人不得以“多交班费(含自愿)”、“请客吃饭”、“平均分配”等名目,暗示或勒索受助学生,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学院欢迎广大同学监督举报。

三、受助学生要珍惜每一分国家助学金,把国家助学金用于正常的学习生活。杜绝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如有发现上述行为,收回助学金,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奖助资格,并按照我院《学生手册》严肃处理。

四、学院将致函获助学生家长,告知受助金额,接受社会监督。

院资助中心举报电话:0371-62436226

院资助中心举报邮箱:sdzz@shengda.edu.cn

院资助中心举报办公室:行政楼三楼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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