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通告   >   正文

我院入选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

2014年12月19日 10:07 尚瑞莉 点击:[]

日前,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公布第三批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的通知》(教思政<2015>444号),公布了河南省第三批10所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我院成功入选。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动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于2013年8月在全省高校开展了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创建工作。创建工作启动以来,我院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提高”的工作思路,对照试点单位的建设标准,开展了创建活动。三年来,我院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在机制体制、师资队伍、教学体系、活动体系、咨询服务体系、危机干预体系工作条件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完全达到了试点单位的标准。特别是场地面积从创建前的二百平方米增至近千平方米,系级心理辅导站规模壮观,成为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亮点。5月29日~30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通过审阅材料、现场答辩、实地考察、综合评议等方式对我院试点单位创建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近日,我校被正式确定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在建设周期内按照每校每年10万元的标准予以立项资助,为日常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教师提升培养培训、相关教育活动开展以及科学研究提供帮助。

我院将以此为契机,按照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试点单位建设标准,加强自身建设,在日常教育、教师培养培训、相关教育活动以及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以更好地发挥试点单位在全省高校的引领示范作用。

(胡学博)

上一条:我院举行2015级新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 下一条: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评审组专家来我院考察

关闭

版权所有    2004-2014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地址: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学生宿舍9号楼二楼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电话:0371-62436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