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首批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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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冰冰
复审:王凯
终审:王凯
来源:校工会
各单位:
为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搭建教师创新与技能传承平台,推动教学改革、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工会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经申报、审查、联合评审与综合研究,校工会决定:
一、成立首批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
1.李新颖教学名师创新工作室
2.朱影影工匠创新工作室
3.周湘贞技能大师创新工作室
二、工作要求
1.各工作室以领衔人为第一责任人,围绕教学创新、技能攻关、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开展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严格按照《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工会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建设与管理。
3.各相关单位要支持工作室建设,在场地、设备、经费、活动组织等方面提供保障。
希望各工作室珍惜荣誉、深耕创新,带动更多教职工立足岗位、钻研技能、争创一流,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