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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6   浏览次数:次  来自:外事办    责任编辑:崔东丽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办外[2021] 74号)(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继续选派我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和科研人员赴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研修学习,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计划选派200名优秀骨干教师、科研人员出国研修。

二、选派类别、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访问学者、博士后:6-12个月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外国国籍或国外永久居留权。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三)申请人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人原则上现有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或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其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密切相关。

(四)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学科研人员;优先支持国家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重点支持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

(五)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六)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我校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七)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八)外语水平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条件。申请时外语水平不合格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此类人员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WSK/TOEFL/IELTS等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四、资助方式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采用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教育厅和高校共同资助方式。配套资金比例为国家留学基金委承担50%,河南省教育厅承担30%,高校承担20%。各校的配套资金按照每年实际录取人数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标准进行核算,并由河南省教育厅汇总核准后统一拨付国家留学基金委指定账户。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允许向留学人员个人收取任何配套资金。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我校申请所需材料

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在职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进修申请表》(附件2)、《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3)。

  1. 2021年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5月1日-5月15日(含已获批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报名,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由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申报人员有何疑问,请及时与国际交流处联系。

    联系人:崔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62436343 62436470

    附件1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附件2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在职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进修申请表

    附件3 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国际交流处

    2021年4月16日

电话:0371-62436470  |  传真:0371-62436336

地址: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文昌路1号 |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国际交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