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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7   浏览次数:次  来自:外事办    责任编辑:顿雁峰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外〔2020〕101号)的要求(附件1)。为促进人才培养,我校现面向全校在职教职工选拔优秀教师、科研人员申报上述项目赴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进行访学交流,现将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该项目面向我校在职教师、科研人员,英语要求“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达到合格标准或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等等。更多条件请参考《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37

一、选派类别

1.高级研究学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

2.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毕业5年以上工作经历或者硕士毕业2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毕业无工作年限要求。

3.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二、材料清单

(一)项目所需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外方合作者简历(由其本人签字)

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8.申请高级研究学者应提交符合高级研究学者录取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说明见附件1)

(二)我校所需材料

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在职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进修申请表》、《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2、3)。

三、报名时间

1.网上申报:2020年5月1日至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

2.提交材料:由于省教育厅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及单位公函的时间紧迫,所以我校要求申报人员须提前完成网上申报,且须于2020年5月11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国际交流处办公室。

申报人员有何疑问,请及时与国际交流处联系。

联系电话:62436336

 

附件1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附件2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在职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进修申请表

附件3 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国际交流处

2020年4月27日

电话:0371-62436470  |  传真:0371-62436336

地址: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文昌路1号 |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国际交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