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具体条件

发布时间:2007-10-09  浏览次数:次   来自:市场营销系    责任编辑:

为确保我系发展新党员的质量,真正把具有共产主义觉悟,政治思想水平较高,入党动机端正,立场坚定,群众基础好,在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根据党章对党员的条件的要求,结合我系实际,拟提出以下优秀团员入党的具体条件,供推优入党时参照执行。

一、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较高的党性觉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自觉与党和国家保持一致,关心国家大事。积极要求入党,决心履行党员义务。入党动机端正,态度明确;积极参加党校学习,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取得党校学习合格证书,且结业满一年,思想汇报必须符合所应写的篇数(3个月一篇);并能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经常向党组织(或辅导员)汇报个人的工作、学习和思想情况,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经得起党组织的考验。

二、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具有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学年学业成绩平均列班级50%之前;对院系、班级做出突出贡献者,学业成绩可适当放宽,但学业成绩所占名次不允许超过所在班班级总人数的75%,同时需写明事迹材料,并报系党总支批准。
三、热心班级工作,工作作风扎实,并能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且工作大胆,积极主动,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同学关心帮助,与同学关系融洽,在本班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受到班内多数同学的拥护。
五、自觉遵守国家法规,严格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言行。不搞自由主义,在上课、早操(升国旗)、自习、劳动教育等各项活动中听从安排,服从管理,无违纪现象发生,并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六、生活作风严谨,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艰苦朴素,勤俭求学,注重德、智、体全面发展,以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自己的学业。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在本学年内发展成为中共党员:1、有不及格科目者。2、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者。 3、违反校纪校规,被处分者。 4、三次及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院系班团活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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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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