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总值班制度

作者:王紫瑞 时间:2023-06-20 责任编辑:朱永恒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提升应急反应能力,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学校建立总值班制度,设立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总值班室。

第二条  总值班室办公地点设在行政楼108室。校内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值班工作,遵循作风严谨、反应迅速、落实有力、安全保密、优质服务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值班工作。

第二章 工作安排

第三条 根据学统一部署,实行总值班制度。

第四条 长办公室负责值班安排表的制定与发布

第五条 值班时间为工作日晚上和节假日全天,值班人员为:1名带班领导1值班负责人2名值班员工,全权处理值班期间学各项工作。值班负责人要做好值班人员的分工、管理和协调等。

第二章 工作职责及要求

第六条 及时传达、处理上级重要指示和紧急通知,承接待办事项。

第七条 重点负责包括交通、用电和饮食安全在内的安全稳定工作,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排查各类事故隐患。

第八条 对涉及本的重大问题,如紧急、突发安全事件,除做好紧急处置保护现场外,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

第九条 配合做好学校临时性重点工作。

第十条 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严禁迟到、早退和脱岗,有特殊情况请假或调班须经带班领导批准。不准在值班室做与值班无关的活动;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

第十一条 认真接听值班电话,对各部门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并详细填写值班记录。

第十二条 值班结束后,及时通知接续值班人员进行工作交接。

第十三条 保持值班室的卫生清洁。

第十二条 来文来电处理: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并向学领导汇报;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室负责人处理并报告领导;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及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十三条 学务处、总务处按要求自行安排值班,其它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本单位的值班。

第三章 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 所有职员(含兼行政职务的教师)辅导员均应参加学院总值班。因孕期或哺乳期等原因不能参加值班者,请在当月值班表公布前(约每月20)以书面形式报校长办公室。哺乳期按一年计算。

第十五条 总值班电话:62566808(内线6138);值班人员须认真负责,做好值班记录,确保信息畅通。

第十六条 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须加强校园巡视,每天上、下午及晚上要到各值班点查看情况,督导相关部门做好安全卫生等工作

第十七条 总值班时间为当日8:00—次日8:00;周一至周五工作日白天在本部门正常办公,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白天在总值班室值班。每日晚上19:00—21:00值班人员须在总值班室值班;值班当日,值班人员须在学校住宿。

第十八条 当日排在总值班表前面的第一位值班员工,须将总值班电话62566808转移到本人的移动电话上,随时保持信息畅通(转移方法:*57*手机号#;取消方法:#57#)。

第十九条 教职员工须及时主动查阅总值班表,若有本人值班须按时到岗;各部门主管有义务通知本部门员工按时值班;值班表公布后,表中所列值班人员离职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值班,则由该员工所属部门另行选派人员代替其值班,并请提前告知校长办公室;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整值班时间者,请自觅其它总值班室值班人员,OA系统提交《值班调整申请》,并得到相关领导批准后调整生效

第四章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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