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工作对象和范围的由来

发布时间:2023-03-19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张蕾

统战工作对象和范围,是指参加统一战线的各阶级、各党派、各民族、团体和各界人士中的党外人士,重点是党外代表人士。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因统一战线的性质、任务的变化有所不同,统战工作对象和范围也有所不同。

抗日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的倡议下组成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不仅包括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以及要求抗日的民族资产阶级,还有中小地主、英美派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以及地方实力派。

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包括了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开明绅士、其他爱国分子、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在内。

进入新的历史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和对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具体来说,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1979年,第14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根据国内阶级关系的根本变化,从8个方面确定了统战工作的范围和对象,即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各方面的爱国者;知识分子工作;从原工商业者改造过来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港澳台统战工作;华侨上层统战工作;国际友好活动。

1981年底,第15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又从10个方面明确了统战工作的范围和对象,包括: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知名人士,非党的知识分子干部,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原工商业者,少数民族上层人物,爱国宗教领袖人物,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家属和亲友,台湾同胞和港澳同胞,归国侨胞和国外侨胞。

2000年,江泽民在第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根据新的变化,把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和对象概括为12个方面,即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和回大陆定居的台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原工商业者,起义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等。

2006年7月召开的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把统一战线工作范围进一步扩大,确定为15个方面。主要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原工商业者,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及眷属,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

2015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这是关于统战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条例(试行)》将统一战线工作范围进行了新的调整,由原来的15个方面调整为12个方面:(1)民主党派成员;(2)无党派人士;(3)党外知识分子;(4)少数民族人士;(5)宗教界人士;(6)非公有制经济人士;(7)新的社会阶层人士;(8)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9)香港同胞、澳门同胞;(10)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11)华侨、归侨及侨眷;(12)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统一战线工作对象为党外人士,重点是其中的代表人士。

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2020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这是统一战线领域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遵循,其中关于统一战线的工作对象和范围,继续保留了《条例(试行)》中的内容。

综上所述,统一战线工作对象和范围的演变,是不断变化的。新时期以来,是朝着工作范围更宽和工作对象更广泛的方向发展的。

                                                                             (来源:《统一战线100个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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