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达工发〔2017〕9号关于印发《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代会提案征集、办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作者:张凯 时间:2017-10-24 责任编辑:工会

各工会小组: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代会提案征集、办理工作制度》已经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工会小组遵照执行,认真做好提案征集工作。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代会提案征集、办理工作制度

 

    提案工作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重要形式。为进一步完善提案办理制度,规范操作程序,提高提案办理效果,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提案工作机构及主要任务

    (一)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设立提案组,负责大会提案的征集工作。

    (二)提案工作组由7人组成,校领导一名,组长两名。提案工作组接受教代会主席团和校工会委员会的领导,向我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三)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工会委员会将设置组织工作委员会,提案工作组为组织工作委员会中的组织部分,负责提案办理的日常工作。

    (四)提案工作组主要任务:

    1.会议期间和闭会以后有关代表提案及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审查立案,督察有关部门办理等;

    2.向提案人反馈提案办理结果;

    3.在下次教代会上向全体代表作提案工作报告。

    二、提案的基本要求

    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向教代会反映广大教职工的建议和合理要求,也是他们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有效措施。提案由教代会正式代表一人提出,2人以上代表(含2人)附议,由各选区召集人(或工会小组组长)收交或由提案人直接送交提案工作组办公室,由提案工作组审查后立案办理。提案内容:

    (一)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贯彻上级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二)有关学校教学和教学管理改革、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教育事业发展方向的建议和方案。

    (三)有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建议和方案。

    (四)有关科研、后勤、生活福利及其他行政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五)有关改进领导工作和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方案。

    (六)有关广大教职工关心的问题的建议和方案等。

    三、提案的办理程序

    (一)征集提案

    1.教代会召开前一个月,由校工会发出征集提案通知;

    2.教代会代表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围绕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基建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在调查了解、分析研究后,填写提案表,做到问题明确,内容具体,一事一案,书写规范;

    3.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1)提案案名,即要求解决问题的题目;

    (2)提案理由,即提案人应说明提出本案的原因、根据和情况分析,最好有可行性调查;

    (3)整改建议,即提案人应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措施。

    (二)立案审查

    提案工作组收到提案后,应及时进行登记、分类整理,并按立案条件进行审查立案。立案条件:

    1.立案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

    2.属于学校行政职权范围内能处理的问题;

    3.具有一定的实际价值和作用;

    4.具有较大影响面。

    (三)办理程序

    1.交办

    (1)经提案工作组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由提案工作组送交校长办公室、由校长办公室呈送有关校领导阅批,并根据院领导意见交有关部门承办;

    (2)经审查不够立案条件的提案,按意见和建议内容由提案工作组转请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并在一个月内将处理情况答复提案代表;

    (3)对重大或涉及面广的提案,应提交大会主席团讨论。确需教代会讨论、决定的问题应列入大会议题。

    2.承办

    (1)提案工作组确定承办单位,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要明确主办和协办单位。

    (2)提案工作组组长召集承办单位负责人,落实提案办理工作。

    (3)承办单位要在2个月内完成代表的提案办理工作,同时根据所提问题制定具体办理方案(定时间、定人、定任务);不能落实的要说明原因;对一些难度较大、不能如期办复的提案,应在2个月内报提案工作组,由提案工作组向提案人说明,同时告知教代会主席团,争取3个月内办理答复。

    3.催办

    提案工作组对提案和建议的办理定期进行催办。

    4.审核

    承办单位对提案答复处理后,应送主管领导审核签阅。

    5.答复

    提案工作组除及时向提案人反馈办理结果外,还应在下次教代会上向全体代表作提案工作报告。

    6.加强与提案人的联系。大会期间,提案工作组可组织提案人或部分教代会代表与提案涉及单位负责人进行座谈对话、咨询等活动。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要注意加强与提案人的沟通与联系,共商解决办法。

    (四)复文要求

    1.提案复文由承办单位按统一格式行文,注明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加盖公章,交付提案工作组。

    2.根据办复情况提案工作组在右上角处做出不同标记:已经解决的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用“B”标明;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只能以后研究解决的,用“C”标明;留作参考或不可行的用“D”标明。

    3.复文再由提案工作组召集有关第一提案人和相关部门的反馈会议,答复文内容。

    四、大会闭幕期间的提案工作

    (一)教代会闭会期间,提案工作由提案组统一组织实施,并认真研究和整理广大教职工为办好学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全面做好提案工作。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提案与大会期间的提案具有同等效能。

    五、提案工作的其他事项

    (一)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听取群众意见后,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学校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各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对待,对效果好且又切实可行的方案,要创造条件,抓紧落实。

    (二)提案工作组对提案落实过程中的情况随时进行检查督办、调查研究和通报。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设立优秀提案奖和最佳合作奖,奖励对学校发展有较高参考价值的提案。

    (四)优秀提案

    1.提案内容围绕学校的发展方向及有关重大问题、重要事务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

    2.提出的问题针对性强,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

    3.提案具有可操作性,对承办单位改进工作有较明显的作用,或具有前瞻性,对长远规划、宏观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

    4.提案被有关单位采纳后,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提案工作总结:提案工作组应在每年教代会召开前将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做书面总结,上交教代会主席团,并在教代会上报告提案落实情况。教代会主席团可根据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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