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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毕业生常见问题提示

作者: 黄露   信息来源:学务处    发布时间: 2011-05-03 责任编辑:

●“个人信息日常维护”提示

毕业之后如果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家庭地址等重要信息有变动时,请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个人信息变更”栏,对个人相关信息进行完善和更新,以便学校在需要时能及时与你取得联系。

●“还息”提示

1.计息时间毕业生自毕业当年7月1日起自付贷款利息(贷款获准展期者除外),每年利息结算一次(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下同),合同到期日需归还贷款本金和剩余的利息。

2.贷款利率: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3.还息方式:每年12月20日银行从贷款毕业生的支付宝贷款账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可查询)中扣收当年应付利息,建议毕业生在11月1日-11月20日期间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单击项目栏“贷款及应还款查询”查询当年度“应还利息”,而后将足额现金充值到个人支付宝贷款账户中,以免因遗忘或还息金额不足而造成贷款违约。

4.若贷款毕业生因遗忘造成违约,应及时与学院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尽早还息以免被起诉。

●“展期”提示

如果你于在校期间考上了专升本或研究生,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可以办理贷款展期,如需要,可以向原毕业学校提出展期申请,并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和身份证到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同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原则上学生毕业当年的10月10日是展期办理的截止日

●“提前还款”提示

如提前还款,请在每年1月至10月的1号-10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在申请当月11-20将贷款本金及利息足额充值到个人支付宝贷款账户中,国开行在每年1月-10月的20日24:00统一进行划扣。

备注:每年的11月和12月两个月因银行结息不能办理提前还款。

●“支付宝充值程序”提示

1.必须具备的支付工具:网上银行(可到各银行网点办理网银,不受银行名称限制,如尚未办理,建议使用工行卡,办理U盾,免费);

2.上网环境:电脑安装有效的杀毒软件和防木马软件,确保上网安全。

3.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单击左上角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高校)”,进入系统(备注:如单击后出现“证书错误”页面,可直接单击错误证书页面内“继续浏览此网站”即可实现登录);

4.在登录页面“登录名”为“70002加本人申请贷款时所用的身份证号”,登录初始密码为“身份证上生日的八位数”(如修改后的密码遗忘,可联系本系资助专员进行重置,也可拨打0371-62436226申请重置),输入验证码,单击确定,进入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个人账户页面;

5.点击页面左下方的“贷款及应还款查询”,查询本年度应付“利息合计”总额及“银行账号”显示的国开行为贷款学生生成的支付宝贷款帐号

6.登录支付宝https://www.alipay.com/网页,在个人登录窗口,在“帐户名”处输入“支付宝贷款帐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去掉前6位”,进入个人支付宝帐户,修改并牢记密码(如发生密码遗忘可联系支付宝热线电话询问)。

7.进入页面后可暂不进行认证,进入主页面,单击右上角个人账户下方的“立即充值”,而后按照页面提示,用网上银行对支付宝账户进行充值。

8.完成充值后返回个人支付宝账户首页,查看页面右上角个人账户下方的“可用余额”是否大于等于本年度应还“利息总额”,如确定足额,即完成了本年度还息工作,退出页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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