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6年度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申报,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和宣传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工作,重点是做好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宣传、申请材料受理和数据信息准确上报等工作,确保每一位服兵役学生(含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校学生)均能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申请要求、及时提交申请材料。
二、统计范围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本专科生的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最高按每生每年20000元执行。其他年度申请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按照入伍当年的资助标准执行。
(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本专科生的学费减免标准最高按每生每年20000元执行。如果补报其他年度,按照申报年度的资助标准。
(三)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直招士官毕业生应征入伍,依据入伍当年的资助标准,其它要求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四)退役入学学费减免
退役士兵资助条件是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且符合自主就业资助条件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可以申请学费减免。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退役士兵申请学费减免按照申请年度的资助标准执行,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本专科生的学费减免标准最高按每生每年20000元执行。
(五)退役士兵本专科国家助学金
2026年在校的全日制退役士兵本专科学生。本次申报的是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的助学金。
三、申请材料要求
1、应征入伍学生准备资料:登录中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原件2份(需加盖入伍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学校财务处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提示:申请表Ⅰ中背面银行卡信息务必为学生本人的工商银行卡一类卡,毕业生(含应届和往届)入伍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2、退役复学准备资料:登录中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2份(需加盖入伍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学校财务处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和退役证复印件各一份。提示:退役复学学费减免从2021年开始每年申报一次,已经申报过一次的学生每年需提交在校生证明一份。
3、退役入学准备材料: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校全日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实行学费减免。提示:表中盖章处要加盖“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章。提供材料与退役复学一样外,另还需要提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材料》原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如学生自己未提出申请,出现遗漏未报由学生本人及学院自行负责。
4、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首次申报需要提供退役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非首次申请助学金的同学只需填写《学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统计表》。助学金每年3700元,按学期申报,每学期1850元。该助学金不可与学校评定的国家助学金重复享受。注意: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没有补报机会,逾期未交材料者,视作主动放弃。
四、报送要求及时间
1、请各学院及时排查并通知到每一位应征入伍服兵役(在校生入伍、毕业生入伍、退役入学、退役复学及退役后专升本)的学生,确保不漏一人,同时积极协助同学们办理材料上报手续。
2、以上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各部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9月29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上报电子版和纸质版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学校将及时对学生申请资助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学校及时办理相应上报手续、按照规程予以资助。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