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有关文件精神,我校贷款毕业生继续攻读更高学位的,可申请办理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展期),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我校毕业后继续攻读全日制学位的校园地贷款毕业生,可按攻读学位学制年限申请还款计划变更(展期),还款计划变更(展期)期间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二、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
9月24日(含当日)前,贷款毕业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https://www.csls.cdb.com.cn)进行网上申请还款计划变更,具体申请流程详见附件1。
2、纸质材料提交
9月24日(含当日)前,各学院将贷款毕业生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展期)申请表》(见附件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注意事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将政策及时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贷款毕业生,并着重提醒学生注意: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提交,二者缺一不可,否则无法办理;逾期不予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展期)手续如未办理成功,贷款毕业生需自付利息。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