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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助学贷款到期回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1   浏览次数:次   作者:张馨予   复审:刘玉梅   终审:孙鹏   来源:学务处

各学院:

为规范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保障贷款资金安全,维护贷款毕业生个人征信,现就我校2026年国家助学贷款到期回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还款对象

2026年贷款合同到期、应偿还本金及利息的(含往年合同逾期)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二、还款时间

还款功能升级后,实行随时申请、随时还款。利息逐日测算,不再以月为单位,利息计算到申请还款当日。

注:每日23:00-24:00及月末前5天等系统维护时段除外,具体以还款终端显示为准。

三、还款方式

借款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完成线上还款方式变更签约,线上同意还款方式转换调整。随时还款功能开通后,借款学生可以通过个人手机支付宝APP还款,具体还款流程参考《支付宝还款操作说明》(见附件1)。

四、重要政策提示

(一次性信用修复)

根据人民银行相关政策,对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逾期记录,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相关逾期信息将不再对外展示:

1.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0000元;

2.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本息。

请各学院重点提醒符合条件的学生抓住政策窗口期,及时还款。

五、相关要求

1.可利用多种渠道提醒贷款学生,务必核实还款金额、账户信息,按时足额还款,避免产生逾期影响个人征信,产生罚息,并及时将联系结果登记在贷款管理系统(见附件2)。

2.对符合信用修复政策的逾期学生,逐一提醒、跟进督促,确保政策通知到位、还款提醒全覆盖,确保其把握机遇,在规定时限内足额还款。

3.加强诚信及法律意识教育。明确告知学生:一次性信用修复实行“免申即享”,不收取任何费用。提醒学生切勿轻信他人,谨防以政策名义索要钱财、套取信息的诈骗行为。

附件1:支付宝还款操作说明

附件2: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添加联系记录操作流程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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