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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5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张哲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教财〔2021〕310号)文件精神,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为做好我校2025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5年春季学期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退役士兵,包括退役入学、退役复学学生(在校时间已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除外)。按学期申报,金额为1850元/学期。已获得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的本次不再重复申报国家助学金。

二、报送材料

《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注: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已经提交过资料的,此次不用重复提交。2025年春季学期退役复学的学生按要求进行报送。

三、工作流程

1.为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将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名单反馈至各学院,学院对名单中学生的在籍在校情况进行核实。本学期如有退、休学或者长期不在校的情况请立即反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各学院对2025年春季学期退役复学的学生提交的纸质资料进行收取,汇总并填写《2024-2025学年服兵役教育资助春季助学金统计表》(电子版已发至资助专员工作群)。

3.本学期新复学的退役士兵学生务必登录“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服务系统”更新完善学生基本信息,已更新完善的信息可忽略。

4.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各学院再次核对学生信息及在籍在校情况。核对无误后,将符合条件学生填报到2025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申报系统中。

四、相关要求

1.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广泛宣传服兵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应知尽知”。认真做好学生在籍在校情况的审核工作,做到不漏报、不错报。

2.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学生申报材料右上角编号,并按材料顺序填写《2024-2025学年服兵役教育资助春季助学金统计表》,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和学生申报材料于5月8日前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20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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