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申请,各学院审核公示,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对申请贫困资格认定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凡对上述学生申请贫困生资格有异议者,请及时向各院部或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各院部或学校资助中心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异议名单进行答复处理。
联系人:刘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62436226
邮箱:1749815157@qq.com
附件1: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特殊贫困学生建档信息汇总表
附件2: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一般困难学生建档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