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申请,各学院审核公示,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对申请贫困资格认定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凡对上述学生申请贫困生资格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举报信箱反映,院系、学校资助中心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异议名单进行答复处理。
联系人:刘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62436226
邮箱:1749815157@qq.com
附件1: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特殊贫困学生建档信息汇总表
附件2: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一般困难学生建档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