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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之星梅赛德斯-奔驰大学生助学基金”项目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08-09-05   浏览次数:次  来自:学务处    责任编辑:

一、 项目背景

为了帮助中国积极进取、家境贫寒的青年通过接受良好的高等教育获得更多的成长机会,实现自我价值,回报社会,郑州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之星)提供善款,设立“郑州之星梅赛德斯-奔驰大学生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境贫寒的优秀在校大学生。

二、 项目内容

郑州之星与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合作,共同完成项目实施工作。郑州之星负责拨款、发放及善款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工作,该校负责确认受助学生名单工作。

三、 项目周期

2008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1日,每学期评选一次,每次20人。

四、 受助金额标准

受助生每人次一次性发放助学金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五、 申请标准

受助生申请的基本条件为:

1、 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研究生除外);

2、 申请者所在家庭经济困难;

3、 申请者在当学年未享受社会团体、个人提供的其他助学金或学校减免学费等优惠。

4、 申请者努力学习,积极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优先获准条件:

1、 烈士子女;

2、 孤、残学生,且无固定经济来源;

3、 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收入锐减,正常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4、 来自老、少、边、穷、偏远农村,家庭收入难以支付正常学习费用。

5、 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学习生活陷入危机。

6、 有危重病人,造成家庭经济异常拮据,无力支付正常的学习费用。

7、 来自592个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五保户”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

六、 审核程序

1、 申请

(1) 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在协议期内的每个学期开学后,组织学生申请该项助学金;

(2) 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应将该校的受助生名额和申请条件在全校范围内及其网站上公布;

(3)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必须由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家庭背景资料,申请的有效期仅限于本次。

2、 筛选

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按照申请条件进行筛选、推荐,并在学校醒目处和学校网站公示名单,公示期应不少于5天。

3、 确认

(1) 由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审核并最终确认受助学生20 人的名单。

(2) 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对受助大学生的真实性承担直接责任。

4、 善款发放

由郑州之星通过现金的形式拨付助学金至受助人员,受助人员收到助学金后,在《受助学生收款确认表》上签字认可。

七、 活动与宣传

1、 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应组织获奖学生参加郑州之星举行的助学金发放仪式等活动。

2、 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应在其学生资助网上公告列示 “郑州之星梅赛德斯奔驰助学金”及受助学生名单。

3、 郑州之星将优先安排获奖大学生参加企业实习,市场活动等。

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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