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系党总支积极分子选拔条件
发布时间:2007-10-09 浏览次数:次 来自:市场营销系
责任编辑:
1、个人已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积极要求进步;
2、上学期学业成绩应占班级总人数的前50%内(无挂科);
3、各学期操行成绩应在80分以上;
4、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上学年无处分。
5、积极组织参与学院、系、班级活动。
6、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历史问题(如无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等)。
注:对院系、班级做出突出贡献者,上述第(2)条可适当放宽,但学业成绩所占名次不允许超过所在班级总人数的75%,同时需写明事迹材料,并报系党总支批准。
中共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系党总支
200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