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纪念五四运动99周年之际,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共青团事业深入发展,院团委于5月13日下午在龙湖报告厅举行了五四表彰大会,对2007—2008学年在共青团各项活动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崔慕岳院长、戎庭银常务副书记、王淑芳驻校董事、张平之、张金安副院长、院团委书记高翔等领导出席了大会。
大会在激情洋溢的团歌声中拉开帷幕。首先,高书记宣读了《关于表彰2007—2008学年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而后,“五四红旗团委”代表钟江鸽老师、优秀团员代表曾冰同学分别讲了话。
在认真总结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通过严格评审,院团委授予资讯系团委等3个单位“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授予外语系团委等8个单位“先进单项工作奖”荣誉称号,授予国贸系2006级第一团总支部等10个单位“五四红旗团总支部”荣誉称号,授予2006财本二班团支部等50个单位“先进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营销系学生会等3个单位“优秀学生会”荣誉称号,授予升光书画社等24个单位“优秀学生社团”荣誉称号,授予李松涛等11人“优秀专职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企管系杨娟华等134人“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文法系李超等612人“优秀团员”荣誉称号,授予艺术系冯源等54人“文体活动积极分子”荣誉称号,授予会计系芦玉菡等58人“优秀宣传通讯员”等荣誉称号,授予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凌亚丽等54人“优秀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授予院社团联合会杨天秀等138人“社团活动积极分子”荣誉称号。
院领导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了奖品。
本次五四表彰大会,紧紧围绕服务青年成长这一中心任务,总结了政治理论教育、科技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等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经验,推进了大学生素质教育和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号召全院各级团组织和共青团员向先进学习,发扬优良传统,勇担时代重任,勤于学习,善于创新,甘于奉献,为创建和谐校园,增添亮丽色彩。
(学通社 石 华 边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