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上午,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郑州之星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签署了助学基金项目合作协议书。
协议规定,郑州之星出资在我院设立“郑州之星梅赛德斯—奔驰助学基金”,用于资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本次资助共计四个学期,每学期资助20名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次一次性发放助学金人民币500元,资助金额共计人民币40000元。根据协议执行情况,双方可考虑在协议到期后续签,以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郑州之星还将优先安排获奖大学生参加企业实习、市场活动等项目。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韩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