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23日河南省教育厅颁发的豫教高[2012]140号《关于表彰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件中获悉,我院营销系、教务处曲晓虹分获河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与个人称号。
(校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