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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学位委员会批准我院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第293期][2013-06-01]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5日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王敏华  摄影:  来自:院长办公室    责任编辑:

5月10日,河南省学位委员会下发文件,正式批准我院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我院申报的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汉语言文学、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12个学科专业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这是我院独立转设后的一件大事,为学院今后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层次打下良好基础,标志着我院本科办学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教务处 章 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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