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奇、张金安、朱永恒荣获先进个人称号
近日,从河南省教育厅公布的《关于表彰2017年度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民办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中获悉,我校再次获得河南省教育厅授予的“优秀民办学校”殊荣。同时,我校执行董事王新奇、副校长张金安、校长办公室主任朱永恒3位同仁荣获“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我校20台办公电脑设备的物质奖励。
(校办 张建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