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郑州市第十三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我院将推荐“郑州市第十三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方式
此项工作我院采取个人申报、系部推荐的方式进行,学院将对系部推荐候选人的教学、科研、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确定人选后向郑州市委组织部报送。
二、申报对象
我院专任教职员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奉献社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实绩特别突出可适当放宽),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在行业内威信较高,近五年(2011年以来)取得突出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青年科技奖等奖项的;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一项、市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两项的(前3名);获得2项以上发明专利,或5项以上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并通过转化实施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发表过3篇以上应用科学方面的论文或2篇基础科学方面论文(被《SCI》、《EI》收录,引用率较高),或独立撰写出版过1部以上自然科学专著,并在国内外引起较大反响的人员。
2、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有创造性理论研究成果,获国家、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人员;理论研究成果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并在实践中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人员。
3、在工程设计等方面,获得国家优秀设计金质奖、银质奖,省部级优秀设计一等奖、二等奖前2位的人员,市优秀设计一等奖的首位人员。
4、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突出,运用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在省内外产生广泛影响,获国家教学成果奖或省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的首位人员;在全国课堂教学评优课中获奖或培养出多名参加全国、全省竞赛获奖学生;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论文或独立撰写出版过1部以上有学术价值的著作;获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的教育工作者。
5、在宣传思想、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工作中成绩显著,在国际、国家级专业竞赛、评审活动中获得二等以上奖励的;获得中宣部、文化部、中国文联、全国记协等全国性组织评选的“五个一工程”、“中国新闻奖”等奖项,入选省级以上“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在体育工作中,培养出打破全国记录、多年保持省记录或参加奥运会等世界大赛运动员的著名教练员。
6、在国际商务、网络信息、金融财会、法律、刑侦、防灾减灾等专业技术工作中,精通业务,成绩突出,在省内外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人员。
四、各单位推荐人员请于2016年5月12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及所需的各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送至人事处。(报送时须使用“附件”要求的格式打印,电子版文档一并发送至人事处)。
联系电话:62436359(内线6359)联系人:陈老师
附件: 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郑州市第十三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doc
人事处
201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