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 〔2017〕3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院2017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2017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
(一)所在家庭父 (母)亲或本人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本人为残疾人;
(三)已获得201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
高校毕业生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以上的,只按一种情形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平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每人1500元,一次性发放。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各系于2017年3月31日前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集中一次性提出申请。具体申请材料为:
1.申请人所在家庭父(母)亲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交:
(1)低保证原件、低保证复印件、低保金发放领取存折首页复印件、最新一次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本页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材料包括:带派出所印章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家庭享受低保人员页、申请人本页。要求户口本户号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为同一户号。如果不在同一户号下(含已迁出户口的),须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供养关系证明(加盖公章)。
2.申请人本人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仅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享受低保的证明和最新低保金领取记录复印件。
3.申请人为残疾毕业生提交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尚未办理《残疾人证》或证件遗失的申请人,需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办理相关手续。
4.申请人为享受助学贷款的,均需提交涵盖2016年贷款项目且签章齐全的助学贷款合同的复印件。
5.以上各类申报毕业生须填写《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并按以上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复印件。《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上“县以上资格认定机构意见”盖章要求如下:低保类由县以上民政局盖章,残疾人由县以上残联盖章,学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均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6.按河南省人社厅最新要求,以上各类申报毕业生均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目前尚未申办《就业创业证》,可参照《关于《就业创业证》申办的说明》(附件4)申办条件要求,于3月28日前提交申办材料,河南省人社厅将针对此次就业创业补贴申报开辟便捷通道,学院将按照河南省人社厅要求进行集中协调申办。已经就业的毕业生不能申请《就业创业证》。
7.《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中,银行卡信息务必填写本人开户的中国工商银行卡信息。
(二)高校初审。就业辅导处、各系对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组织申请和初审工作,对经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员名单,在校内进行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就业辅导处于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 (含个人申请表及申报材料,补贴明细表,汇总表)一次性集中报送至郑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4月30日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受理高校报送的申报材料,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核;对经审核合格的资助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布。同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核拨补贴资金的申请。
(四)资金拨付。各级财政部门对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的求职创业申请资金及时进行核拨,补贴资金可直接拨付到高校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也可以经由所在高校进行转账拨付,但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高校毕业生本人。各地务于6月15日前将求职创业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位。
四、材料报送
1.各系于3月28日前将毕业生申报《就业创业证》的材料交至就业辅导处。
2.各系于4月1日前以系为单位统一上报申请材料。汇总附件1、2及个人申请材料时,请把享受城乡低保的、残疾毕业生、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三类申请人分开统计上报,并按《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附件2)顺序将申报材料排好序。纸质版附件1、2、3加盖各系公章后和学生个人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到就业辅导处。电子版附件2、3请发到邮箱:27588913@qq.com。
联系人:汪梁 联系方式:62436248
五、有关要求
各系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共同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和学院均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最终资助人员名单要在有关部门官方网站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如有举报或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对经查实确有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高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人事档案。高校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有关高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监督举报电话及有关地址
监督举报电话: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办统筹就业处:0371—69690077
省教育厅学生处:0371—65795552
省财政厅社保处:0371—65808728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0371—65507807
省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部:0371—60856658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0371—62436248
就业辅导处
2017年3月24日
附件1 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2 河南省2017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doc
附件3 河南省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doc
附件4 关于《就业创业证》申办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