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1  浏览次数:次   来自:就业辅导处    责任编辑:


各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学院将举办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选拔赛,现将大赛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 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体制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的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 互联网+” 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 5 31 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 年(2014 3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 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 须为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 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 年以上(2014 3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 年(2014 3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 轮次以上(含2 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 须为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我院学生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 5 31 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 5 31 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五、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与项目筛选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并于2017421日前,各系把项目汇总表(附件1)、报名项目计划简表(附件2)发至大赛指定邮箱(shengda@enactusha.com

(二)项目完善

2017年4月24日-5月12日,根据项目报名情况,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创业计划书撰写相关培训与模式优化系列讲座。参赛团队根据项目进行项目创业计划书与相关资料撰写与整理。

(三)作品提交

2017年5月19日前,各系将初审材料全部电子版打包,文件名称为**系互联网+大赛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至大赛指定邮箱(shengda@enactusha.com

1.报名材料:已完成网上报名,且齐全、符合要求的网上报名信息材料。

2.书面材料:项目计划书纸质版1份(详见附件3,另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附后),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3.电子材料:报名项目计划简表(附件2)、项目计划书电子版、项目路演PPT(8分钟以内)及一分钟展示视频。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

(四)校内初赛与复赛

5月22日-26日,学院初赛,组织评委分组对各系提交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返回修改与优化建议,推荐10个项目参加学院复赛;

5月29-6月10日,学院复赛,组织评委对进入复赛项目进行评审,参赛团队进行现场项目展演(8分钟内)并回答评委提问(5分钟内)。评比出各级奖项同时推荐优秀作品代表我校参加省级大赛。各项目组在指导老师帮助下,根据评审专家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参赛资料。

6月10日-20日,进一步修订并提交相关纸质和电子材料,并公布推荐为省级竞赛名单。

(五)推荐团队参加省赛与国家比赛

6月20日前,获得推荐资格的团队,参考评委给出的意见,对照省赛和全国竞赛相关要求进行修改,进一步修订。学校将材料汇总,报送至河南省教育厅。

六、奖项设置

学院复赛评出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另设有优秀组织奖,以各系参赛项目数和获奖成绩综合评定。

在省赛、国赛中获奖奖励按照《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学生参加院外学科、技能竞赛获奖奖励办法》执行。本次活动各系组织情况将列入本年度就业创业工作考核。

七、工作要求

(一)请各系高度重视,在总结前两年比赛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认真做好今年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到比赛中来,在充分扩大受益面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网上申报,选拔推荐优秀人才和项目参加校级竞赛。各学院推荐项目指标数以下发文件为准

(二)请各系积极鼓励各实验室成果与互联网的结合申报创业项目,并积极联系已毕业创业者参赛,入驻大学生创业实践中心项目应积极参加“互联网+”项目申报。

(三)竞赛QQ群为257910079,参赛学生与指导教师请及时加入,请各系于4月14日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并将该老师联系方式、QQ号、电子邮箱报送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四)本次大赛校内咨询

联系地址:博新四楼就业服务大厅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62436248

(五)未尽事宜在QQ群中通知。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一

附件1: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汇总表.doc

附件2: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简表.doc

附件3: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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