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经上级党委批准,体育学院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法,增补一名党总支委员。
会议表决通过了会议选举办法,宣布补选委员候选人名单,通过监票人名单,宣布计票人名单。根据选举办法大会选举产生党总支委员1名,陈阳光同志当选为体育学院党总支委员。
此次党总支委员的成功补选,完善了体育学院党总支成员结构,充实了体育学院党总支的工作力量,对于充分发挥学院党总支的党建引领作用、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