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完善我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职[2006]23号)精神和《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相关规定(试行)》的要求,现将我院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的范围和对象
申请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的人员,须为我院专任教职人员,在教学及相关工作岗位工作且未取得相应职称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含电大、函大、夜大、自考、职大等成人教育毕业生),具体是专职教师、辅导员、现代教育中心技术人员和图书馆职员,其他行政职员申请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待与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请示沟通后再行通知。
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的学历和年限要求
学历和年限按照《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相关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执行。
由于我院2006年、2007年、2008年的初级职称初定工作均未进行,故本次对2006年、2007年、2008年未办理初定的人员和2009年的人员一并进行认定,其中涉及的相关人员均按当年的初定时间办理手续。
三、申请程序和要求
(一)个人提交以下材料并交本单位初审
1、个人填写完整的《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电子版1份(txt文档),纸质3份(A4纸正反面打印)。
申报须使用“河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人员可到河南省人事厅网站(www.hnrs.gov.cn)下载 《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版,并按软件要求规范录入、打印、上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填写呈报表时请注意:主管单位统一填写为河南省教育厅,代码为19018;单位统一填写为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代码19018066,同时注明申报年限。
2、个人近期一寸彩色照1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两学期的考核通知单(如丢失可由单位出证明),评教成绩(由系部盖章)等相关材料。
4、相关证件材料统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
5、个人申报材料交本单位初审,人事室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
(二)单位提交材料和初审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相关规定(试行)》的要求,对本部门申请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提出初审意见。
2、经本单位审查通过的人员,各单位要统计制作《2009年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并加盖公章后和申请材料一起报送人事室。
(三)人事室将对各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我院初级职称初定工作小组进行集中评议。
四、费用
每人100元,2006年已缴费的人员本次不再收费。请各单位将初审通过人员的费用收齐后统一交人事室。
五、时间安排
1、2009年11月17日—23日各单位收集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2009年11月23日—24日各单位到人事室提交相关材料并缴费。
3、申请人员未达到申报条件或逾期未申请者顺延至下年度。
本次初聘是我院第一次自行开展初级职称初定工作,时间较紧,任务较重,各单位要给与高度重视,及时传达,严密组织,按时上报,共同做好该项工作。
附件:
1、《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相关规定(试行)》
2、2009年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汇总表
人事室
2009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