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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的有关问题

2010-01-20 00:00  审核人:责任编辑:

一、什么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制度是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为委托代理单位或个人办理相关人事业务,提供社会化人事服务的一种制度。它具有社会化、市场化、法制化的特点,实现了人事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为单位实行“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用人机制创造了有利条件,为个人自主发展及合理流动提供了广阔空间。

二、人事代理的服务项目有哪些?

接转和管理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办理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毕业生身份认定、工龄计算、转正定级、调资、考核鉴定和奖惩、任免、教育、培训等材料入档;代办职称考试资格初审报名事宜;为因私、因公出国(境)政审提供有关证明和材料;为人事代理人员的婚姻和计划生育、升学、入伍、参加招录考试等提供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证明;代办、代缴社会统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办理存档人员的郑州市户口挂靠手续。

三、大中专毕业生参加人事代理有哪些好处?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自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之日起(签订日期以就业报到证开出日期为依据)开始计算工龄。特别是毕业后不能马上找到正式就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实行人事代理,待找到单位正式接收人事档案后,工龄可连续计算;

2、办理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参加职称评审。本科学历毕业生代理满一年的,可以评定助理级职称;大专学历毕业生代理满一年的,可以评定技术员级职称;

3、大中专毕业生参加人事代理满一年后,可以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按照国家规定,参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标准适时调整档案工资。

4、可凭人事代理协议和档案工资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社会统筹。5、户口原籍不在郑州市的大中专毕业生实行人事代理后,可入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

6、可以接收大中专毕业生的党团组织关系;

7、可以为参加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出具与档案相关的人事证明材料;

8、大中专毕业生代理满一年后,可以以干部调动的形式向全国调转人事档案关系。

四、大中专毕业生如何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手续?

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直接到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由人才交流中心签注人事代理意见;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交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并将毕业生档案移交到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等材料到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办理存档手续。

五、我校为方便学生,与省市人才市场沟通,集中办理,避免学生往来奔波。

省人才地址:红旗路与经二路交叉口

档案联系电话:0371—65957033

入户咨询电话:0371—6575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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