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办公室、发规处召开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法》专题会
发布时间:2017-04-14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晏玲玲 摄影: 来自:院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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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学习、宣传《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精神,进一步提高依法办学水平,促进学院健康有序发展,2017年4月13日下午,院领导带领院办、发规处成员在行政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了《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精神学习专题会。学院常务副院长崔慕岳,副院长张金安、段丰乐、张欣,院办主任朱永恒,发展规划处处长沈定军出席了会议。会议由院办主任朱永恒主持。

会上,沈定军处长简明扼要地介绍了《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法精神。张金安副院长对《民办教育促进法》具体的修改内容作了详尽的讲解,并指出其修改的要点及其对民办教育今后的发展所带来的重要意义。副院长段丰乐、张欣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了解读。

常务副院长崔慕岳做了总结讲话,他指出,此次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的通过体现了中央对于民办教育的高度重视,并分析了建国以来民办教育发展的三个历史阶段,认为此次修法是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历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对进一步推动民办教育事业的持续、长远发展有着深刻意义。
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学习交流,通过本次专题学习,大家认为《民办教育促进法》为学院的发展创造了更好机遇,纷纷表示会以积极的姿态踏实工作,推动学院各项工作不断前进。
(院办 高世伟/文 校刊社 郭玉格/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