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25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朱永恒
日 期
带班校领导
值班领导
值班员工及所在部门
7月1日
张金安
李保华
陈 晨(教务处)
张 哲(学务处)
7月2日
吴益民
杨 毅
陈山来(人事处)
张 晓(艺术学院)
7月3日
张其武
袁 征
李 珺(金融贸易学院)
7月4日
王新奇
陶金仓
陈阳光(体育学院)
李 新(建筑工程学院)
7月5日
杨存博
张 艳(基础部)
7月6日
杨明志
单 锐(党委办公室)
张 莹(商学院)
7月7日
雷 霆
罗秉鑫
周少卿(校长办公室)
张 楠(商学院)
7月8日
郭爱先
段丰乐
季文光(基础部)
张 鹏(图书馆)
7月9日
张德伟
赵严俊
庞 海(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张 融(财务处)
7月10日
顿雁峰
李飞飞(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7月11日
高 燕
李文婧(建筑工程学院)
注意事项: 1.所有职员(含兼行政职务的教师)或辅导员均应参加学校总值班。因孕期或哺乳期等原因不能参加值班者,请在当月值班表公布前(约每月20日)告知校办。哺乳期按一年计算。 2.总值班地点设在行政楼值班室;值班电话:62566808(内线6138);值班人员须认真负责,做好值班记录,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重大事情应立即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带班校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须加强校园巡视,每天上、下午要到各值班点查看情况,督导相关部门做好安全卫生等工作。 4.总值班时间为当日8:00—次日8:00;周一至周五等正常工作日白天在本部门正常办公,周六至周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白天在总值 班室值班。每日晚上19:00—21:00值班人员须在总值班室值班;值班当日,值班人员须在学校住宿。 5.当日排在总值班表前面的第一位值班员工,须将总值班电话62566808转移到本人的移动电话上,随时保持信息畅通(转移方法:*57*手机号#;取消方法:#57#)。 6.教职员工须及时主动查阅总值班表,若有本人值班须按时到岗;各部门主管有义务通知本部门员工按时值班;值班表公布后,表中所列值班人员离职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值班,则由该员工所属部门另行选派人员代替其值班,并请提前告知校办;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整值班时间者,请自觅合适人员报经校办批准后调整。 校长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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