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19 浏览次数:次 来自:校长办公室 责任编辑:dhd
日 期
带班校领导
值班领导
值班员工及所在部门
4月1日
吴益民
何 伟
郭向逢(金融贸易学院)
焦 阳(会计学院)
4月2日
王新奇
朱永恒
赵林生(艺术学院)
韩东芳(图书馆)
4月3日
郭爱先
毕鹏翾
赵晓理(科研处)
雷琳琳(信息工程学院)
4月4日
张德伟
郝艳海(校长办公室)
蔡艳丽(会计学院)
4月5日
崔慕岳
宋维清
郭勇伟(学务处)
焦 甜(艺术学院)
4月6日
戎庭银
张 欣
高世伟(思政部)
程敏姿(教务处)
4月7日
张 洁
徐志宁(教务处)
魏双双(艺术学院)
4月8日
张金安
徐学青(管理学院)
魏南楠(评估中心)
4月9日
张 蕾
海德威(会计学院)
崔志鹏(现教中心)
4月10日
张小雁
袁向阳(教务处)
章 泓(教务处)
4月11日
张王利
袁奉亚(信息工程学院)
彭 凯(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4月12日
张延霞
袁保华(招生就业处)
程高林(工会)
4月13日
张红阳
郭 峰(商学院)
潘 悦(宣传部)
4月14日
高建涛(体育学院)
4月15日
高晓阳(会计学院)
4月16日
张现水
穆利涛(现教中心)
4月17日
张新成
魏体晓(教学质量监测中心)
4月18日
李 博
丁 玥(金融贸易学院)
4月19日
李保华
丁玉枝(校长办公室)
4月20日
李霄锋
凡锐丽(文法学院)
4月21日
崔 洋(金融贸易学院)
4月22日
崔晓宁(信息工程学院)
4月23日
杨 毅
马巧丽(商学院)
4月24日
杨存博
尹红艳(商学院)
4月25日
杨明志
常单单(金融贸易学院)
尹新豪(建筑工程学院)
4月26日
沈定军
董 飞(商学院)
支园园(会计学院)
4月27日
金虎斌
韩良(人事处)
牛 堃(信息工程学院)
4月28日
段丰乐
蔡长献(艺术学院)
牛青青(文法学院)
4月29日
4月30日
1.所有职员(含兼行政职务的教师)或辅导员均应参加学校总值班。因孕期或哺乳期等原因不能参加值班者,请在当月值班表公布前(约每月20日)告知校办和党办。哺乳期按一年计算。
2.总值班地点设在行政楼值班室;值班电话:62566808(内线6138);值班人员须认真负责,做好值班记录,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重大事情应立即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带班校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须加强校园巡视,每天上、下午要到各值班点查看情况,督导相关部门做好安全卫生等工作;
4.总值班时间为当日8:00—次日8:00;周一至周五等正常工作日白天在本部门正常办公,周六至周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白天在总值班室值班。每日晚上19:00—21:00值班人员须在总值班室值班;值班当日,值班人员须在学校住宿。
5. 当日排在总值班表前面的第一位值班员工,须将总值班电话62566808转移到本人的移动电话上,随时保持信息畅通(转移方法:*57*手机号#;取消方法:#57#)。
6.教职员工须及时主动查阅总值班表,若有本人值班须按时到岗;各部门主管有义务通知本部门员工按时值班;值班表公布后,表中所列值班人员离职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值班,则由该员工所属部门另行选派人员代替其值班,并请提前告知校办和党办;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整值班时间者,请自觅合适人员报经校办和党办批准后调整。
校长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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