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治校 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我院召开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08-01-09  浏览次数:次   来自:院长办公室    责任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是一部调整劳资双方权利义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施行对维护学院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稳步推进和谐校园建设有着重要意义。为认真领会《劳动合同法》的精神,进一步推进其在我院的贯彻实施,1月8日下午,我院在国际会议厅隆重召开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动员大会。崔慕岳院长、戎庭银常务副书记、王淑芳董事、张平之副院长、张洁副院长、张金安副院长和全院一级主管、各系党总支书记、各单位教职工代表等15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人事室张现水主任主持。

张现水主任在会议上介绍了我院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情况,并就我院与教职工签定劳动合同的人员范围、时间安排等做了说明。

学院法律顾问花金昌律师就《劳动合同法》的相关问题,为与会人员做了一次精彩讲座,并逐条讲解了我院的劳动合同文本。

崔慕岳院长在动员大会上做了六点重要指示。

1.学院高度重视依法办学工作。创办人和王代表多次就依法办学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多年来学院严格按照法律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学院聘请了法律顾问,指导学院依法办学工作;每年均开展法制宣传周活动,经常组织师生开展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活动。现在和今后,学院将一如既往的坚持依法办学不动摇,确保各项工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正常开展。

2.创办人和王代表非常关心支持《劳动合同法》实施的相关工作,并多次做重要批示。学院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委派张洁副院长主管此项工作;学院法律顾问花金昌律师先后5次为院领导或各单位负责人讲解有关法律规定;院领导班子先后召开4次会议研究此项工作;张洁副院长领导人事室同仁,在花律师的支持下做了大量工作;这充分表明学院对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是高度重视的。今天参加大会的有各单位的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希望大家自觉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主动向未参会人员宣传本次会议精神,争取把好事办好。

3.我院即将与教职工签定的劳动合同文本,是以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在其框架内,结合我院实际,几易其稿拟定的,是比较公平公正的,是符合学院和教职工双方利益的。

4.过去我院采用聘书制保护教职工的权益。《劳动合同法》施行后,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考虑到教职工晋升职称、岗位升迁等情况,现在我们将按照法律规定采用聘书与劳动合同相结合的方式来更好地保护教职工的权益,这种做法是得到有关部门认可的,是符合有关规定的。

5.签定劳动合同是一个非常重要、非常严肃的事情,希望大家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学院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现在临近期末,学院工作头绪繁杂,希望大家按照学院的安排,按时圆满完成此项工作。

6.教职工有好的建议或对劳动合同文本不清楚的,欢迎大家向人事室、花律师或有关部门咨询。希望全体教职工利用本次签定劳动合同的机会,以各种方式,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教育工作者。

最后,崔慕岳院长强调指出,《劳动合同法》的宗旨是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各单位要站在对教职工负责、对学院负责、对创办人的事业负责的高度,认真组织此次劳动合同的签定工作;要做到公开、公正,要签的明白、签的放心,确保教职工安心工作。

本次动员大会统一了思想、部署了工作,为我院顺利实施《劳动合同法》,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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