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切哀悼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23  浏览次数:次   来自:院长办公室    责任编辑:


根据国务院公告要求,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为表达升达全体师生员工对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哀悼日期间,学院下半旗志哀,校内各场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学院各单位哀悼日期间举办的群体性活动,要举行简短的默哀仪式。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体升达师生员工默哀3分钟。

现就5月19日默哀的有关事项具体安排如下:

1.全体同学请提前到达各班主教室或上课教室,由任课教师或班干部组织同学起立并默哀;

2.在校园内活动的其他人员,立正并向国旗方向默哀;

3.校内所有工作人员,届时暂停工作并起立默哀;

4.校内其他场所(如宿舍、50亩地家属楼)的人员及正在校外的师生员工,按照学院时间安排,自行默哀;

5.正在校内行驶的车辆或正在校外行驶的我院车辆届时鸣笛志哀。

特此通知!请各单位迅速传达通知精神并妥善安排。

院长办公室

200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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