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国庆节”期间放假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7-11  浏览次数:次   来自:院长办公室    责任编辑:


各单位:

按照国家规定和郑州大学统一部署,根据我院工作安排,现将我院今年“国庆节”期间放假等工作通知如下:

12008年9月29日至10月5日放假,共7天;10月6日(周一)开始正常上班、上课。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将9月27日、28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30日。10月4日、5日照常公休。9月27日(周六)、28日(周日)正常上班、上课。学生9月27日按照9月29日(周一)课程表上课,9月28日按照9月30日(周二)课程表上课。

2自10月1日起教职工下午上班时间调整为13:30-17:00;学生下午上课时间从14:10开始。教职工上午上班时间、学生上午上课时间不变。

3各单位要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保卫及卫生工作,要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确保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各单位特别是学务处、各系要对师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安全卫生自查;学院将于9月27日上午9:00组织全面检查。

4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节假日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后勤部门要认真做好校园保卫、环境保洁工作和留校人员的饮食保障,合理安排车辆运行,确保节假日期间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5有关单位要做好节假日期间留校师生的服务管理工作,妥善安排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等,并加强安全教育,要求其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

6需要安排值班的单位请将值班安排于9月27日前报院长办公室。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详细准确地填写值班记录,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并确保联络渠道畅通。未参加值班人员也要保持信息畅通。

7承担总值班任务的上一值班领导有义务通知下一值班领导按时到岗;各值班领导有义务通知所带值班员工按时到岗;各单位主管请通知本单位员工按时值班。值班人员务必于9月27日(周六)前把联系方式报相应值班领导处。

8学院总值班电话:62436138、62566808;学院保卫科报警电话:62436110;郑州大学总值班室电话:67780000。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2008年9月19日

附表:

2008年“国庆节”期间总值班安排

日 期

带班院领导

值班领导

值班员工及所在部门

9月29日

王淑芳

于 平

封宏观(图书馆)

李南方(会计系)

9月30日

张 洁

曹守明

高建涛(外语系)

王 娟(外语系)

10月1日

张金安

杜彦民

孙 鹏(学务处)

郭青梅(文法系)

10月2日

吴金良

高 翔

翟莹辉(电脑中心)

张 芳(国贸系)

10月3日

崔慕岳

冷建华

王 征(学务处)

冯 丹(企管系)

10月4日

戎庭银

毛振江

赵晓理(营销系)

王 雷(电脑中心)

10月5日

王淑芳

朱建良

何 会(图书馆)

丁 玥(资讯系)

版权所有©  2018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校长办公室

电话:0371-62436211  传真:0371-62577766  邮编:45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