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统一部署,根据我院工作安排,现将今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放假等工作通知如下:
1.中秋节:2010年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上课。教师、学生9月19日按照9月23日(星期四),9月25日按照9月24日(星期五),9月26日按照10月6日(星期三),10月9日按照10月7日(星期四)课程表上课。
2.中秋节期间,2010级本科新生军训工作继续进行,学院相关部门及各系有关人员照常上班。
3.自10月1日起教职工下午上班时间调整为13:30-17:00;学生下午上课时间从14:10开始。教职工上午上班时间、学生上午上课时间不变。
4.10月8日,2010级本科新生正式开始上课,教务处、科研处、各系部要认真检查上课准备工作,确保师生放假返校后正常的教学秩序。
5.各单位要做好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安全保卫及卫生工作,要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和防范,注意掌握安全稳定动态,对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等的苗头倾向,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节假日期间学院安全稳定。
6.各单位特别是学务处、各系要对师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要做好节假日期间留校师生的服务管理工作,妥善安排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等,并加强安全教育,要求其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各单位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安全卫生自查;学院将于9月29日(周三)上午9:00组织全面检查。请各相关单位参与检查人员在当日8:50前在行政楼大厅一楼集合。
7.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节假日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后勤部门要认真做好校园保卫、环境保洁工作和留校人员的饮食保障,合理安排车辆运行,确保节假日期间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8.全院科级(含)以上领导干部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外出离开郑州的须征得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涉及安全稳定及水、电、煤、气等与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关系密切的负责人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原则上不得外出离开郑州。
9.需要安排值班的单位请将值班安排于9月20日前报院长办公室。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详细准确地填写值班记录,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并确保联络渠道畅通。未参加值班人员也要保持信息畅通。
10.承担总值班任务的上一值班主管要及时通知下一值班主管按时到岗;各值班主管要及时通知所带值班员工按时到岗;各单位主管请通知本单位员工按时值班。值班人员务必于9月20日前把联系方式报相应值班主管处。(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学院总值班人员见2010年9月份、10月份总值班安排表)
11.学院总值班电话:62436138、62566808;学院保卫科报警电话:62436110;郑州大学总值班室电话:67780000。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