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12年3月总值班表
发布时间:2012-02-13 浏览次数:次 来自:院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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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带班院领导 |
值班领导 |
值班员工及所在部门 |
3月1日 |
张 洁 |
张 蕾 |
丁智学(科研处) |
杨 柳(会计系) |
3月2日 |
张金安 |
张王利 |
王 凯(总务处) |
杨利凯(营销系) |
3月3日 |
吴金良 |
王守伟 |
王 锋(院长办公室) |
张延霞(会计室) |
3月4日 |
王淑芳 |
王红晓 |
王 雷(现教中心) |
李 莹(院长办公室) |
3月5日 |
崔慕岳 |
张其武 |
王 征(学务处) |
汪 梁(招生就业处) |
3月6日 |
戎庭银 |
张朝阳 |
王 崇(企管系) |
苏 虹(学务处) |
3月7日 |
张 洁 |
张爱卿 |
王 彬(会计系) |
豆永丽(艺术系) |
3月8日 |
张金安 |
张现水 |
务孟俊(总务处) |
陈丹丽(总务处) |
3月9日 |
吴金良 |
张红阳 |
卢玉柱(现教中心) |
周青剑(图书馆) |
3月10日 |
王淑芳 |
王新平 |
王亚奇(会计系) |
李 珺(国贸系) |
3月11日 |
崔慕岳 |
韦杨建 |
王彦雨(教务处) |
李灵焕(图书馆) |
3月12日 |
戎庭银 |
张小雁 |
艾 方(人事室) |
季建莉(图书馆) |
3月13日 |
张 洁 |
李苏贵 |
石守金(院团委) |
郑 晶(图书馆) |
3月14日 |
张金安 |
李长录 |
乔亚珺(体育部) |
郑玲玲(文法系) |
3月15日 |
吴金良 |
李 博 |
刘 帅(党委办公室) |
胡 芳(院团委) |
3月16日 |
王淑芳 |
肖 生 |
刘 昊(总务处) |
赵 杨(外语系) |
3月17日 |
崔慕岳 |
史友余 |
王振朝(总务处) |
李社霞(会计室) |
3月18日 |
戎庭银 |
石皓召 |
王智鹏(企管系) |
李艳艳(会计系) |
3月19日 |
张 洁 |
杨明志 |
刘 乾(图书馆) |
赵 磊(会计系) |
3月20日 |
张金安 |
段丰乐 |
刘 渊(图书馆) |
赵会燕(艺术系) |
3月21日 |
吴金良 |
赵万友 |
刘 强(图书馆) |
赵丽红(外语系) |
3月22日 |
王淑芳 |
赵维平 |
刘 超(学务处) |
赵悦然(教务处) |
3月23日 |
崔慕岳 |
钟江鸽 |
刘文拴(总务处) |
郗艳花(国贸系) |
3月24日 |
戎庭银 |
乔 卫 |
冯 科(招生就业处) |
李新颖(人事室) |
3月25日 |
张 洁 |
刘红生 |
冯亚飞(招生就业处) |
杜玉红(院长办公室) |
3月26日 |
张金安 |
顿雁峰 |
刘贺猛(国贸系) |
郝亚利(会计室) |
3月27日 |
吴金良 |
魏 民 |
刘晓川(营销系) |
唐 云(企管系) |
3月28日 |
王淑芳 |
高冠英 |
刘景向(招生就业处) |
夏瑞芳(会计系) |
3月29日 |
崔慕岳 |
高天喜 |
刘毅平(现教中心) |
徐瑞娜(营销系) |
3月30日 |
戎庭银 |
于 平 |
吕素昌(国贸系) |
晏玲玲(会计系) |
3月31日 |
张 洁 |
马秉义 |
孙 鹏(学务处) |
殷玉玲(人事室) |
注意事项:
1.所有职员(含兼行政职务的教师)或辅导员均应参加学院总值班。因孕期或哺乳期等原因不能参加值班者,请在当月值班表公布前(约每月20日)告知党办和院办。从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按员工的姓氏笔画顺序轮流确定总值班日期(周末、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亦按此顺序;若某一员工按顺序同一月份周末或法定节假日或寒暑假及正常工作日均须值班者,为避免一人同一月份总值班两次的情况,故首先安排周末或法定节假日或寒暑假值班;该员工正常工作日值班日期顺延至下一个月份开始时再排。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调整)。
2.总值班地点设在行政楼值班室;值班电话:62566808(内线6138);郑州大学值班电话:67780000;值班人员须认真负责,做好值班记录,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重大事情应立即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带班院领导汇报。
3.总值班时间为当日8:00—次日8:00;周一至周五等正常工作日白天在本部门正常办公,周六至周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白天在总值班室值班。每日晚上19:00—21:00值班人员须在总值班室值班;值班当日,值班人员须在学校住宿。
4. 当日排在总值班表前面的第一位值班员工,须将总值班电话62566808转移到本人的移动电话上,随时保持信息畅通(转移方法:*57*手机号#;取消方法:#57#)。
5.教职员工须及时主动查阅总值班安排,若有本人值班须按时到岗;各部门主管有义务通知本部门员工按时值班;值班表公布后,表中所列值班人员离职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值班,则由该员工所属部门另行选派人员代替其值班,并请提前告知党办和院办;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整值班时间者,请自觅合适人员报经党办和院办批准后调整。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