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统一部署,根据我院工作安排,现将今年国庆节期间放假等工作通知如下:
1.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上课。教师、学生10月8日按照10月6日(星期四),10月9日按照10月7日(星期五)课程表上课。
2.自10月1日起教职工下午上班时间调整为13:30-17:00;学生下午上课时间从14:10开始。教职工上午上班时间、学生上午上课时间不变。
3.10月8日,2011级普通本专科新生正式开始上课,教务处、科研处、各系部要认真检查上课准备工作,确保师生放假返校后正常的教学秩序。
4.各单位要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保卫及卫生工作,要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和防范,注意掌握安全稳定动态,对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等的苗头倾向,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节假日期间学院安全稳定。
5.各单位特别是学务处、各系要对师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要做好节假日期间留校师生的服务管理工作,妥善安排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等,并加强安全教育,要求其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各单位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安全卫生自查;学院将于9月29日(周四)上午9:00组织全面检查。请各相关单位参与检查人员在当日8:50前在行政楼一楼大厅集合。
6.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节假日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后勤部门要认真做好校园保卫、环境保洁工作和留校人员的饮食保障,合理安排车辆运行,确保节假日期间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7.全院科级(含)以上领导干部国庆节期间外出离开郑州的须征得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涉及安全稳定及水、电、煤、气等与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关系密切的负责人国庆节期间原则上不得外出离开郑州。
8.需要安排值班的单位请将值班安排于9月26日前报院长办公室。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详细准确地填写值班记录,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并确保联络渠道畅通。未参加值班人员也要保持信息畅通。
9.承担总值班任务的值班人员务必于9月26日前把联系方式报相应值班领导处。(国庆节期间学院总值班人员见2011年10月份总值班安排表)
10.学院总值班电话:62436138、62566808;学院保卫科报警电话:62436110;郑州大学总值班室电话:67780000。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