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13年2月25日-3月31日总值班表

发布时间:2014-04-22  浏览次数:次   来自:院长办公室    责任编辑:


日 期

带班院领导

值班领导

值班员工及所在部门

2月25日

王淑芳

朱建良

郝艳海(文法系)

秦 旻(招生就业处)

2月26日

崔慕岳

汤五云

姚 立(艺术系)

秦 童(国贸系)

2月27日

戎庭银

许晓华

徐志宁(信工系)

袁 征(学务处)

2月28日

张 洁

何 伟

海德威(图书馆)

郭凤云(总务处)

3月1日

张金安

宋维清

袁向阳(教务处)

尉艳丽(现教中心)

3月2日

王新奇

王守伟

张 颢(国贸系)

刘雪松(现教中心)

3月3日

王淑芳

王红晓

时 峥(图书馆)

刘靖雯(图书馆)

3月4日

崔慕岳

张 欣

袁奉亚(信工系)

崔 蕾(图书馆)

3月5日

戎庭银

张 蕾

袁保华(信工系)

曹华莹(艺术系)

3月6日

张 洁

张王利

贾 建(总务处)

黄 露(学务处)

3月7日

张金安

张其武

郭 峰(营销系)

彭 丽(会计系)

3月8日

王新奇

张现水

丁向育(会计系)

惠凯赟(外语系)

3月9日

王淑芳

王新平

李 雷(国贸系)

曲晓虹(教务处)

3月10日

崔慕岳

韦杨建

李 磊(信工系)

朱影影(艺术系)

3月11日

戎庭银

张晓欣

马大程(国贸系)

程 芳(艺术系)

3月12日

张 洁

张爱卿

王 凯(总务处)

韩东芳(图书馆)

3月13日

张金安

张朝阳

王 征(学务处)

程敏姿(教务处)

3月14日

王新奇

张红阳

王 崇(企管系)

魏南楠(会计系)

3月15日

王淑芳

张小雁

王 彬(会计系)

郭勇伟(学务处)

3月16日

崔慕岳

史友余

李心记(共科部)

毕 虹(国贸系)

3月17日

戎庭银

司宏亮

李永利(会计系)

闫 帅(国贸系)

3月18日

张 洁

李 博

王 锋(院长办公室)

郭晓林(国贸系)

3月19日

张金安

李长录

王 雷(现教中心)

高世伟(企管系)

3月20日

王新奇

李苏贵

王亚奇(会计系)

高建涛(外语系)

3月21日

王淑芳

李学桥

王彦雨(教务处)

高晓阳(会计系)

3月22日

崔慕岳

肖 生

王振朝(总务处)

黄 晗(营销系)

3月23日

戎庭银

石皓召

李红亮(总务处)

闫冠华(会计系)

3月24日

张 洁

乔 卫

李松涛(院团委)

何静莉(国贸系)

3月25日

张金安

杨明志

王智鹏(企管系)

崔志鹏(现教中心)

3月26日

王新奇

段丰乐

付艳军(企管系)

章 泓(教务处)

3月27日

王淑芳

赵万友

冯 科(招生就业处)

职正路(企管系)

3月28日

崔慕岳

赵维平

冯 浩(营销系)

黄 锐(教务处)

3月29日

戎庭银

钟江鸽

冯亚飞(招生就业处)

彭 凯(文法系)

3月30日

张 洁

刘红生

李南方(会计系)

吴晓芳(营销系)

3月31日

张金安

朱永恒

李恒基(会计系)

张 娜(总务处)

注意事项:

1. 所有职员(含兼行政职务的教师)或辅导员均应参加学院总值班。因孕期或哺乳期等原因不能参加值班者,请在当月值班表公布前(约每月20日)告知党办和院办。从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按员工的姓氏笔画顺序轮流确定总值班日期(周末、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亦按此顺序;若某一员工按顺序同一月份周末或法定节假日或寒暑假及正常工作日均须值班者,为避免一人同一月份总值班两次的情况,故首先安排周末或法定节假日或寒暑假值班;该员工正常工作日值班日期顺延至下一个月份开始时再排。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调整)。另考虑到女同仁特殊性,男同仁和女同仁数量悬殊较大的现状,调整部分男同仁排在每日值班人员的后一位,即出现当日值班人员为两位男同仁,此种情况下,转移电话等具体对值班人员要求依旧按照注意事项第四条实施。

2.总值班地点设在行政楼值班室;值班电话:62566808(内线6138);郑州大学值班电话:67780000;值班人员须认真负责,做好值班记录,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重大事情应立即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带班院领导汇报。

3.总值班时间为当日8:00—次日8:00;周一至周五等正常工作日白天在本部门正常办公,周六至周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白天在总值班室值班。每日晚上19:00—21:00值班人员须在总值班室值班;值班当日,值班人员须在学校住宿。

4. 当日排在总值班表前面的第一位值班员工,须将总值班电话62566808转移到本人的移动电话上,随时保持信息畅通(转移方法:*57*手机号#;取消方法:#57#)。

5.教职员工须及时主动查阅总值班表,若有本人值班须按时到岗;各部门主管有义务通知本部门员工按时值班;值班表公布后,表中所列值班人员离职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值班,则由该员工所属部门另行选派人员代替其值班,并请提前告知党办和院办;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整值班时间者,请自觅合适人员报经党办和院办批准后调整。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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