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13年12月总值班安排表
发布时间:2013-10-27 浏览次数:次 来自:院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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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带班院领导 |
值班领导 |
值班员工及所在部门 |
12月1日 |
王淑芳 |
高天喜 |
李海雷(国贸系) |
张 娜(总务处) |
12月2日 |
崔慕岳 |
张小雁 |
张留杰(财务处) |
刘 芳(财务处) |
12月3日 |
戎庭银 |
李 博 |
时 峥(图书馆) |
刘 锦(会计系) |
12月4日 |
张 洁 |
李苏贵 |
李 雷(国贸系) |
刘 露(艺术系) |
12月5日 |
张金安 |
李学桥 |
李 磊(信工系) |
刘玉梅(文法系) |
12月6日 |
王新奇 |
肖 生 |
李心记(共科部) |
刘靖雯(图书馆) |
12月7日 |
段丰乐 |
魏 民 |
李霄锋(艺术系) |
张 娟(信工系) |
12月8日 |
王淑芳 |
于 平 |
李明鸿(会计系) |
张 晓(会计系) |
12月9日 |
崔慕岳 |
杨存博 |
李永利(会计系) |
曲晓虹(教务处) |
12月10日 |
戎庭银 |
杨明志 |
李红亮(总务处) |
毕 虹(国贸系) |
12月11日 |
张 洁 |
沈定军 |
李松涛(院团委) |
闫 帅(国贸系) |
12月12日 |
张金安 |
赵维平 |
李南方(会计系) |
何静莉(国贸系) |
12月13日 |
王新奇 |
钟江鸽 |
李恒基(会计系) |
吴晓芳(营销系) |
12月14日 |
段丰乐 |
马秉义 |
杨 亮(现教中心) |
张 鹏(图书馆) |
12月15日 |
王淑芳 |
毛振江 |
杨 波(招生就业处) |
张延霞(财务处) |
12月16日 |
崔慕岳 |
王莉莉 |
李赵法(艺术系) |
张 芳(国贸系) |
12月17日 |
戎庭银 |
王新平 |
陈 冰(艺术系) |
李 珺(国贸系) |
12月18日 |
张 洁 |
韦杨建 |
单 锐(党委办公室) |
李灵焕(图书馆) |
12月19日 |
张金安 |
史友余 |
庞 海(国贸系) |
李社霞(财务处) |
12月20日 |
王新奇 |
司宏亮 |
易洛怀(总务处) |
李园园(现教中心) |
12月21日 |
段丰乐 |
王槐深 |
宋书超(学务处) |
张慧丽(企管系) |
12月22日 |
王淑芳 |
王光汉 |
陈 刚(会计系) |
张瑞霞(企管系) |
12月23日 |
崔慕岳 |
石皓召 |
武 珂(财务处) |
李新颖(人事处) |
12月24日 |
戎庭银 |
乔 卫 |
武永民(外语系) |
杜玉红(院长办公室) |
12月25日 |
张 洁 |
刘景向 |
虎会飞(总务处) |
杜晓东(会计系) |
12月26日 |
张金安 |
刘红生 |
郑 钊(人事处) |
杨 迪(院长办公室) |
12月27日 |
王新奇 |
朱建良 |
郑文杰(会计系) |
杨 柳(会计系) |
12月28日 |
段丰乐 |
王守伟 |
陈 勋(会计系) |
李 华(图书馆) |
12月29日 |
王淑芳 |
王红晓 |
陈 坤(艺术系) |
李 娜(营销系) |
12月30日 |
崔慕岳 |
汤五云 |
罗志懿(学务处) |
杨 柳(图书馆) |
12月31日 |
戎庭银 |
许晓华 |
俞 昊(教务处) |
杨 静(现教中心) |
注意事项:
1.学院总值班地点设在行政楼值班室;值班电话:62566808(内线6138);郑州大学值班电话:67780000;值班人员须认真负责,做好值班记录,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重大事情应立即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带班院领导汇报。
2.学院总值班人员值班时间为当日8:00—次日8:00;周一至周五等正常工作日白天在本部门正常办公,周六至周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白天在总值班室值班。每日晚上19:00—21:00值班人员须在总值班室值班;值班当日,值班人员须在学校住宿;次日早8:00交接时,需到总值班室签到,完成交接。
3.排在值班表前面的第一位值班员工,须将总值班电话62566808转移到本人的移动电话上,随时保持信息畅通(转移方法:*57*手机号#;取消方法:#57#)。
4.教职员工须及时主动查阅总值班安排,若有本人值班应按时到岗;各单位主管有义务通知本单位员工按时值班,各值班领导有义务通知所带值班员工按时到岗,上一值班领导有义务通知下一值班领导按时到岗;当天值班人员需电话提醒次日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并将次日值班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登记到值班记录上(具体联系方式可查看通讯簿);值班人员离开总值班室时,需将通讯簿、值班记录等相关文件,锁入总值班室抽屉,以防信息外泄;若有值班人员离职或调离及不再兼任行政岗位职务不能按时参加值班,则由接替或代理其岗位工作的员工或该值班人员原所属部门另行选派人员代替其值班,并请提前告知党委办公室和院长办公室;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整值班时间者,请自觅合适的值班人员,填写调班申请表,报经党委办公室和院长办公室批准后调整。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