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14年6月总值班安排表
发布时间:2014-05-27 浏览次数:次 来自:院长办公室
责任编辑:
日 期 |
带班院领导 |
值班领导 |
值班员工及所在部门 |
6月1日 |
王淑芳 |
李学桥 |
朱 帅(国贸系) |
彭 凯(文法系) |
6月2日 |
崔慕岳 |
杨存博 |
朱光华(财务处) |
曾维鹏(会计系) |
6月3日 |
戎庭银 |
张 欣 |
许 震(会计系) |
乔焱宁(会计系 ) |
6月4日 |
张洁 |
张 蕾 |
李红亮(总务处) |
刘 芳(财务处) |
6月5日 |
张金安 |
张王利 |
李松涛(院团委) |
刘 锦(会计系) |
6月6日 |
王新奇 |
张红阳 |
李南方(会计系) |
刘 露(艺术系) |
6月7日 |
段丰乐 |
杨明志 |
朱德雨(企管系) |
程宪中(保卫科) |
6月8日 |
王淑芳 |
沈定军 |
祁胜利(外语系) |
程高林(总务处) |
6月9日 |
崔慕岳 |
张其武 |
李恒基(会计系) |
刘靖雯(图书馆) |
6月10日 |
戎庭银 |
张现水 |
李赵法(艺术系) |
曲晓虹(教务处) |
6月11日 |
张洁 |
张朝阳 |
李海雷(国贸系) |
毕 虹(国贸系) |
6月12日 |
张金安 |
李 博 |
李霄锋(艺术系) |
闫 帅(国贸系) |
6月13日 |
王新奇 |
李苏贵 |
杨 波(招生就业处) |
何静莉(国贸系) |
6月14日 |
段丰乐 |
肖 生 |
许 震(会计系) |
韩炎涛(学务处) |
6月15日 |
王淑芳 |
赵维平 |
许广庆(企管系) |
翟莹辉(现教中心) |
6月16日 |
崔慕岳 |
李学桥 |
陈 冰(艺术系) |
吴文妍(企管系) |
6月17日 |
戎庭银 |
杨存博 |
陈 刚(会计系) |
吴晓芳(营销系) |
6月18日 |
张洁 |
杨明志 |
陈 坤(人事处) |
张 阳(国贸系) |
6月19日 |
张金安 |
沈定军 |
陈 勋(会计系) |
张 芳(国贸系) |
6月20日 |
王新奇 |
肖 生 |
单 锐(党委办公室) |
张 娜(总务处) |
6月21日 |
段丰乐 |
钟江鸽 |
邬治国(艺术系) |
潘 悦(艺术系) |
6月22日 |
王淑芳 |
高天喜 |
齐广玉(现教中心) |
穆利涛(现教中心) |
6月23日 |
崔慕岳 |
赵维平 |
庞 海(国贸系) |
张 娟(信工系) |
6月24日 |
戎庭银 |
钟江鸽 |
易洛怀(总务处) |
张 晓(会计系) |
6月25日 |
张洁 |
高天喜 |
武 珂(财务处) |
张 鹏(图书馆) |
6月26日 |
张金安 |
魏 民 |
武永民(外语系) |
张延霞(财务处) |
6月27日 |
王新奇 |
于 平 |
罗志懿(学务处) |
张瑞霞(企管系) |
6月28日 |
段丰乐 |
魏 民 |
何 会(图书馆) |
魏体晓(企管系) |
6月29日 |
王淑芳 |
于 平 |
何 斌(图书馆) |
丁 玥(国贸系) |
6月30日 |
崔慕岳 |
马秉义 |
虎会飞(总务处) |
张慧丽(企管系) |
注意事项:
1.所有职员(含兼行政职务的教师)或辅导员均应参加学院总值班。因孕期或哺乳期等原因不能参加值班者,请在当月值班表公布前(约每月20日)告知党办和院办。哺乳期按一年计算。
2.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起,不再执行“若某一员工按顺序同一月份周末或法定节假日或寒暑假及正常工作日均须值班者,为避免一人同一月份总值班两次的情况,故首先安排周末或法定节假日或寒暑假值班;该员工正常工作日值班日期顺延至下一个月份开始时再排”,变更为:假日值班和平时值班分别编排的情况下,如有两轮顺序重叠的情况,不再避开延迟。
3.总值班地点设在行政楼值班室;值班电话:62566808(内线6138);郑州大学值班电话:67780000;值班人员须认真负责,做好值班记录,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重大事情应立即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带班院领导汇报。
4.总值班时间为当日8:00—次日8:00;周一至周五等正常工作日白天在本部门正常办公,周六至周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白天在总值班室值班。每日晚上19:00—21:00值班人员须在总值班室值班;值班当日,值班人员须在学校住宿。
5. 当日排在总值班表前面的第一位值班员工,须将总值班电话62566808转移到本人的移动电话上,随时保持信息畅通(转移方法:*57*手机号#;取消方法:#57#)。
6.教职员工须及时主动查阅总值班表,若有本人值班须按时到岗;各部门主管有义务通知本部门员工按时值班;值班表公布后,表中所列值班人员离职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值班,则由该员工所属部门另行选派人员代替其值班,并请提前告知党办和院办;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整值班时间者,请自觅合适人员报经党办和院办批准后调整。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