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15年暑假总值班安排表

发布时间:2015-07-07  浏览次数:次   来自:院长办公室    责任编辑:


日 期

带班院领导

值班领导

值班员工及所在部门

7月11日

王新奇

韦杨建

范文峰(现教中心)

杜晓东(会计系)

7月12日

段丰乐

史友余

虎会飞(总务处)

杨 迪(院长办公室)

7月13日

王淑芳

司宏亮

郑 钊(人事处)

杨 柳(会计系)

7月14日

王淑芳

石皓召

郑文杰(会计系)

杨 柳(图书馆)

7月15日

王淑芳

刘景向

俞 昊(教务处)

杨 静(现教中心)

7月16日

王淑芳

孙建超

姚 立(艺术系)

杨 慧(营销系)

7月17日

王淑芳

朱永恒

胡军伟(现教中心)

苏 虹(学务处)

7月18日

王淑芳

宋维清

赵 阳(图书馆)

豆永丽(艺术系)

7月19日

崔慕岳

张 蕾

赵建华(营销系)

远 洋(会计系)

7月20日

崔慕岳

张小雁

赵晓理(科研处)

陈 姣(会计系 )

7月21日

崔慕岳

张王利

郝艳海(文法系)

陈 雨(图书馆)

7月22日

崔慕岳

张红阳

徐 鹏(现教中心)

周青剑(图书馆)

7月23日

崔慕岳

张现水

徐志宁(教务处)

季建莉(图书馆)

7月24日

段丰乐

李 博

海德威(会计系)

尚瑞莉(心理中心)

7月25日

段丰乐

李学桥

袁向阳(教务处)

岳晓宁(艺术系)

7月26日

段丰乐

杨存博

袁奉亚(信工系)

林 方(会计系)

7月27日

段丰乐

杨明志

袁保华(招生科)

郑玲玲(文法系)

7月28日

段丰乐

沈定军

贾 建(总务处)

胡 芳(图书馆)

7月29日

王新奇

肖 生

郭 峰(营销系)

赵 杨(建工系)

7月30日

王新奇

钟江鸽

郭勇伟(学务处)

赵丹丹(教务处)

7月31日

王新奇

秦 旻

郭晓林(招生就业处)

赵会燕(艺术系)

8月1日

王新奇

顿雁峰

高世伟(企管系)

赵悦然(教务处 )

8月2日

王新奇

韩炎涛

高奇峰(营销系)

郝亚利(财务处)

8月3日

张 洁

于 平

高建涛(外语系)

唐 云(企管系)

8月4日

张 洁

马秉义

高晓阳(会计系)

夏瑞芳(会计系)

8月5日

张 洁

毛振江

崔 洋(国贸系)

徐 珩(院长办公室)

8月6日

张 洁

王 铮

崔晓宁(信工系)

徐亚杰(现教中心)

8月7日

张 洁

王光汉

崔雅斌(学务处)

徐瑞娜(图书馆)

8月8日

张 欣

王莉莉

董 飞(营销系)

秦 童(国贸系)

8月9日

张 欣

王庸金

丁向育(会计系)

袁 征(学务处)

8月10日

张 欣

王新平

马大程(国贸系)

郭凤云(总务处)

8月11日

张 欣

王槐深

毛瑞金(现教中心)

郭青梅(文法系)

8月12日

张 欣

韦杨建

牛赟靓(总务处)

尉艳丽(现教中心)

8月13日

张金安

史友余

王 凯(总务处)

曹华莹(艺术系)

8月14日

张金安

司宏亮

王 崇(企管系)

黄淑珂(艺术系)

8月15日

张金安

石皓召

王 锋(院长办公室)

彭 丽(会计系)

8月16日

张金安

刘景向

王 楠(营销系)

惠凯赟(外语系)

8月17日

张金安

孙建超

王 雷(现教中心)

焦 阳(会计系 )

8月18日

戎庭银

朱永恒

王亚奇(会计系)

程 芳(艺术系)

8月19日

戎庭银

宋维清

王绍旭(招生就业处)

程倩倩(图书馆)

8月20日

戎庭银

张 蕾

王保进(信工系)

程敏姿(教务处)

8月21日

戎庭银

张小雁

王彦雨(教务处)

韩东芳(图书馆)

8月22日

戎庭银

张王利

王智鹏(企管系)

鲁玲玉(会计系)

8月23日

戎庭银

张红阳

王 超(建工系)

崔志鹏(现教中心)

注意事项:

  1.所有职员(含兼行政职务的教师)或辅导员均应参加学院总值班。因孕期或哺乳期等原因不能参加值班者,请在当月值班表公布前(约每月20日)告知党办和院办。哺乳期按一年计算。

2.总值班地点设在行政楼值班室;值班电话:62566808(内线6138);值班人员须认真负责,做好值班记录,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重大事情应立即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带班院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须加强校园巡视,每天上、下午要到各值班点查看情况,督导相关部门做好安全卫生等工作;

  4.总值班时间为当日8:00—次日8:00;周一至周五等正常工作日白天在本部门正常办公,周六至周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白天在总值班室值班。每日晚上19:00—21:00值班人员须在总值班室值班;值班当日,值班人员须在学校住宿。

  5. 当日排在总值班表前面的第一位值班员工,须将总值班电话62566808转移到本人的移动电话上,随时保持信息畅通(转移方法:*57*手机号#;取消方法:#57#)。

  6.教职员工须及时主动查阅总值班表,若有本人值班须按时到岗;各部门主管有义务通知本部门员工按时值班;值班表公布后,表中所列值班人员离职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值班,则由该员工所属部门另行选派人员代替其值班,并请提前告知党办和院办;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整值班时间者,请自觅合适人员报经党办和院办批准后调整。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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