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寒假放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5 浏览次数:次 来自:院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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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确保寒假期间学院的安全稳定和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现就寒假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寒假自2017年1月14日始至2月26日止;2月26日学生报到注册,2月27日正式开学上课。
二、教职工2017年1月14日、15日正常上班;寒假自2017年1月17日始至2月12日止。2月13日全体专任教职工报到上班;2月23日兼职教师报到,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工人按相关单位安排进行休息)
三、各单位在放假前要集中力量进行安全卫生大检查,认真查找事故隐患和漏洞,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予以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严密措施,确保安全。学院将于1月15日(周日)上午9:00组织进行全面检查。(请相关单位委派的检查人员于当日上午8:50前在行政楼大厅集合)
四、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寒假期间的冬防及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后勤部门要认真做好校园保卫、环境保洁工作和留校人员的饮食保障;要做好寒假重点值班地点及留校值班人员的供暖保障;要合理安排车辆运行,确保假期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五、有关单位要加强寒假期间在校教职工及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并做好寒假期间留校师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妥善安排他们寒假在校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并教育其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
六、请评估中心及各单位做好寒假加班期间评估专项任务的安排工作,落实到责任人,确保寒假加班期间各项评估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七、寒假期间,学院将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加强安全巡查。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详细准确地填写值班记录,严格办理交接班手续,确保联络渠道畅通,重大事情应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各值班领导有义务通知所带值班员工按时到岗,上一值班领导有义务通知下一值班领导及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各单位主管有义务通知本单位员工按时值班。有特殊情况者,需提前提交书面调班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调整,寒假期间,学院将对值班人员身份及值班情况进行核查。未安排值班的同仁请保持通讯畅通,以随时应对突发事件。(本单位内部需要安排值班的,请将值班人员、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及需要由总值班室查岗的本单位值班电话于1月15日上午12:00前送交院长办公室)
八、寒假期间总值班人员在总值班室值班时间为:8:00-12:00;13:30-17:00;19:00-21:00。总值班的其他事宜请按寒假总值班表的要求执行。
学院总值班电话:62436138、62566808;保卫科报警电话:62436110。
希望大家注意防火防盗和人身、交通安全,过一个安全、温馨、祥和的春节。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2017年1月6日